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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宿有千味”·宿迁地标美食评选推介活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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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19 20:57:52 | 【字体:小 大】 |
乡村活寡免费阅读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消费促进工作部署要求和“江苏味道”餐饮促消费活动安排,充分利用“项王故里、中国酒都、水润之城”优质资源禀赋,深度挖掘彰显宿迁地域特色的地标美食文化,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宿迁餐饮业转型升级、做优做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条件。宿迁地标美食是指在宿迁行政区域内,利用当地食材、当地独特的技艺打造而成的,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内涵、独特风味、风土民情的特色美食。
由各地商务、文广旅和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餐饮行业协会等,全面摸排本地代表性美食,对照宿迁地标美食基本条件,统一推荐一批本地地标美食(包括热菜、冷菜、点心)申评宿迁地标美食;组织餐饮行业有关协会代表、餐饮教育机构代表、餐饮文化专家、业界代表、媒体记者,以及市有关部门代表,结合各地推荐名单,综合评审确定宿迁地标美食候选名单,按照地区共用品牌的要求,将“宿迁地标美食”统一命名为“宿迁+美食通用名称”;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方式,确定首届宿迁地标美食名录。
宿迁地标美食名菜(名点)是指入选宿迁地标美食名录的菜(点)的代表性菜(点)。根据公布宿迁地标美食名录,动员引导宿迁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和厨师个人报名参加“宿迁地标美食”代表性菜(点)评定活动。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参评作品制作进行现场评判打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依据参评作品总分分类确定最终排名;对进入每类参评作品前10名的,授予“宿迁地标美食”代表性名菜(名点)称号。
“宿迁地标美食”名厨是指能依据地方传统工艺或标准制作或生产一种或多种高品质地标美食代表性企业的技艺带头人。对参评作品被评为“宿迁地标美食”代表性名菜(名点)的制作人,由专家组依据评价基础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符合条件的授予“宿迁地标美食”代表性名厨(制作技艺代表人)称号。
“宿迁地标美食”名宴是指具有独立品牌名称,具有宴席的一般特征,应包括冷菜、热菜、点心和汤,菜品至少包含三道宿迁地标美食(热菜或冷菜)。宴席菜点搭配合理,以地方特色食材为主,具有鲜明的风味特色、突出的中餐特点和宿迁饮食文化、品牌内涵。有意愿的宿迁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报名参加“宿迁地标美食”名宴评定。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参评宴席进行现场评判打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对参评作品进入前5名的,授予“宿迁地标美食”代表性名宴称号;进入前6-15名的,授予“宿迁地标美食”名宴称号。
“宿迁地标美食”名店是指具有一定规模,能依据地方传统工艺或标准加工制作或生产一种或多种地标美食,在当地具有较高影响力的餐饮名店。对参赛作品获得“宿迁地标美食”代表性名菜(名点)餐饮企业,授予“宿迁地标美食”代表性企业称号;对参赛作品获得“宿迁地标美食”代表性名宴、“宿迁地标美食”名宴和“宿迁地标美食”代表性名菜(名点)的餐饮企业,由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进入前1-20、21-50名的分别授予“宿迁地标美食”代表性名店和“宿迁地标美食”名店称号。
第六部分为组织开展宿迁地标美食品牌推广活动。举办地标美食颁奖仪式和美食文化展,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打造“宿迁地标美食”地区公用品牌,探索制定“宿有千味·宿迁地标美食”制作标准,推动打造宿迁地标美食品牌示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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