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机构的公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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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21 16:50:39 | 【字体:小 大】 |
阿莞予方人民卫生为人民,我国始终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方向。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都要毫不动摇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不能走全盘市场化、商业化的路子,多次强调在医改中坚持公益性、破除逐利性。
2020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条指出,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202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再次强调,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
公益性要求是对所有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无论公立医院还是社会办医都要遵守。我们天天提、天天要求,但什么是公益性呢?
公益是公共利益事业的简称,这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通俗讲法,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公益”为后起词,五四运动后方才出现,其意是“公共利益”。 现如今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是指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的普遍可及性和普遍可负担性,普遍可及性指的是城乡居民看病就诊便捷,即解决看病难问题;普遍可负担性指的是城乡居民看病价格能承受,也就是解决看病贵问题。
正是围绕这两点,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启动了多轮医改——这是一个大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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