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天纵横:私人或社会团体基于慈悲、同情、救助等观念,为灾民、贫民及其他生活困难者举办的施舍、救助活动的统称。
2.慈善事业常常采用一定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这类从事慈善事业的社会团体和工作机构统称为慈善团体。
二、公益事业: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及其设施。
1.外在性。属于公益事业的部门和企业及其活动一般处在直接生产过程、个别经营活动和居民的日常生活之外,独立存在、并行运转,并构成相对独立的系统。
2.社会性。大部分公益事业主要依靠社会投资和建设,资金依靠国家财政解决,投资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4.无形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无形的服务,而不是有形的物质产品。
1.助残日。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2.《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规。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3.《慈善法》。《慈善法》由全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同日由国家主席以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12章,107条。《慈善法》界定了什么是慈善、确立了慈善活动的原则(合法原则、自愿原则、诚信原则、非营利原则、遵循公序良俗原则、国家鼓励和支持原则)。规定了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规范了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等内容,明确了促进措施和日常监督管理行为以及违反慈善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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