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蒙之紫莲圣人本案邹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游戏机程序的【外】挂(下称修改器),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本案邹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游戏机程序的【外】挂(下称修改器),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邹某认识了开办游戏工作室的袁某,了解到袁某的游戏工作室有游戏修改器需求,便将自己开发的游戏修改器卖给袁某。以后二人就经常合作,袁某根据游戏提出修改器需求,邹某根据袁某需求完善,一年时间,邹某从中获利100余万元。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邹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游戏机程序的修改器,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8万元,退缴违法所得。
不玩网络游戏的读者,可能不太清楚这个游戏【外】挂是什么东西。简单的理解,就是游戏的修改器。把原本游戏的正常设定和规则,通过电脑技术修改掉,增强游戏角色的技能和超常能力,从而达到轻松获胜、奖励的好处。
这种修改器,破坏了游戏的公平性。比如,没有使用修改器的玩家,跳一步只能1米,使用修改器的玩家,一步能跳100米,无疑,使用者的胜算更高。
大家知道,游戏里面隐藏着大量赚钱机会,如果玩家在游戏中玩成高手,那么他不仅能在游戏竞技比赛中赢得奖金和荣誉,还能够在游戏中获取更多的游戏币,级别更高的装备等虚拟道具,这些虚拟道具在游戏中是虚拟财产,但在现实中是可以出让从而获得大量经济利益的;再加上通过代打游戏、直播游戏技巧教程、为游戏产品进行推广和营销等等,赚钱机会很多。
而现在你来个修改器,对那些在游戏过程中投入大量财力、精力,通过练级和做任务来提升角色等级的玩家来说,是不公平的,等于剥夺了他们的部分财产;对推出游戏的公司而言,也是不公平的,你的游戏到处是修改器,玩家还怎么玩?花大量成本和精力开发的游戏,一旦玩者流失,那么公司还怎么经营?
由于修改器所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因此国内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并未对其实行严格的法律规制,触电问题往往仅以行政处罚作罢,立法滞后导致惩治力度不足。近年来,开始进行严厉打击,有代表性的是今年6月29日,昆山对游戏鸡腿修改器一案进行了刑事公开宣判,两名被告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该案也算得上是目前国内一大案。
1.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修改器违法犯罪案件,归为三种罪名: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2.制售、销售修改器的行为,破坏游戏生态,致使玩家流失,侵犯的主要是游戏公司的利益和损害游戏用户合法权益的,一般会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未经授权获取、修改游戏的内存数据,添加游戏本不具有的功能,破坏了网络游戏的正常操作流程和正常运行,损害网络游戏著作权人利益的,一般会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游戏机程序的修改器,一般会认定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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