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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在233乐园玩游戏花7千元 平台称退款仍在审核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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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5 23:16:31 | 【字体:小 大】 |
天河传说天行棋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8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从湖北老家返回广州工作的杨女士反映,10岁的弟弟在春节期间通过支付宝免密支付,在近半个月的时间陆续充值3万多元,其中某短视频平台约2.5万元,233游戏乐园约7000元。杨女士说,弟弟妈妈的支付宝免密支付的扣款银行卡是她的工资卡,过年期间工资卡绑定的手机号因欠费停机收不到消息,所以她一直未能得知弟弟小杨的充值行为。
她向233乐园平台提出退款申请后,平台表示目前仍在审核中。杨女士又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的“未成年人误充值退款”进行申请,但要么是超过48小时审核时限未被处理,要么是直接被平台驳回。该平台客服称,对支付误充值过程描述不细,曾打赏过的直播间没有明确提供。记者拨通了某短视频平台客服电话,得到回复称退款目前正重新审核中,之前申请被驳回是因为孩子对充值的过程说不清楚,他们无法判断充值行为是否是孩子本人所为。
官网显示,233乐园,隶属于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搭建广大开发者和千万游戏爱好者沟通交流的桥梁。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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