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公关论文在最近播出的一期《为歌而赞》中,凤凰玲花以爽朗的性格与开放的态度,与大家进行了愉快的交流,她不仅淡然接受别人给予的“土”的标签,自称“农业重金属”风格。她还说,他们这些年来其实一路是很幸运的。
为什么幸运呢?因为他们当初一开始以网络歌手身份走红,就凭《月亮之上》等歌赶上了彩铃时代;到后来,他们又凭《最炫民族风》等歌引领了广场舞时代;而现在来到《为歌而赞》,是因为他们也正式要拥抱流行音乐传播的3.0时代了,即短视频时代。
凤凰能否在第三个时代的征程中再次续写呢?我们拭目以待。他们为什么要积极拥抱3.0时代呢?因为他们也感受到了危机——就在今年,两个月前他们推出了新专辑《听见中国听见你》,可是,玲花说都没几个人关注了。
好家伙,连凤凰这样的国民天团都受冷遇了,都不得不求变了,那还有哪个音乐人能无动于衷?
是的,流行音乐的传播进入了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下,我们目前看到的是一片冰火两重天的局面:
一方面是某些网络热歌以数亿到数百亿的播放量,实现了惊人的传播效果。比如本期胡梦周&马吟吟获得最高音符数的一首《溯》,还有去年的《少年》、今年的《星辰大海》等,都是百亿级的播放量。
另一方面,却是千千万万的歌曲受到冷遇,无人听到。据“2020华语数字音乐年度白皮书”披露,去年一年发布的华语新歌为74.8万首。而被大众所熟知的,可能难及万分之一。
为什么会是这种局面?站在新的音乐传播时代门口,我们的音乐人们到底该如何抉择?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华语流行音乐的传播渠道,大体经历了怎样的变革。
从黑胶到磁带,再到CD,传统唱片的主要传播场景为电台播放、电视播放、公共场所播放、家庭播放、随身听播放等。只要有一张实体唱片,就能以各种方式欣赏你喜欢的音乐。
一首新歌一般最先是通过电台打歌,激起大家购买唱片的欲望;然后街头巷尾的唱片店和公共休闲场所也会播放最近流行的歌曲;如果电视上(比如春晚)能演唱某首歌曲,这种推广就更广泛更直接;然后唱片热销 ,歌曲就这样流传开来……
传统唱片时代的最大特点,是歌曲的循环与珍藏。既然买了一张唱片,肯定是不止听一遍,也不会动不动就切歌,肯定会从头到尾,反复多次地听。为什么现在上了年纪的人对老歌那么有情怀?正是因为当年听得多了,才在脑海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你以为二三十年后的人,会对现在听过的歌也有同样的情怀吗?不会的。
进入到21世纪以后,随着网络的兴起,音乐开始数字化传播,同时有了小巧便捷的播放设备——MP3,更重要的是,网上下载歌曲不用花钱。
所以,那时候只要备一只MP3,在网上下载喜欢的歌曲,就可以自由地享受音乐了。当然也可以在线听,但智能手机还没普及的时候,只能在电脑上听,还有在公共场合也依然适合传播。
这个时候购买实体唱片的人少了大半,传统唱片行业遭受重创,音乐在网上传播不受限制,又没有收益。很多的歌手、创作人、制作人都被砸了饭碗。所以很多人隐退了,转行了。但随之一个新物种出现了,就是网络歌手。他们自己写歌,只要有一段朗朗上口的旋律,加上浅白的歌词,通过网上传播,很容易火起来。如《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丁香花》等。
这个时代虽然很难通过卖唱片赚钱,但出现了一种新的收益方式,那就是玲花说的移动彩铃。据说当年整个音乐行业大半以上的收入源于彩铃,即使它相对于移动的整个彩铃收入来讲只是一个零头。
网上音乐免费下载的时代终究过去,彩铃也终究过气,智能手机与移动互联网普及,音乐版权日益得到重视……结果是,数字专辑和单曲成为音乐市场上主流的产品形式,用手机上的APP听歌成为常见方式,而且这些歌很多都是要花钱才能听的。
这样一来,貌似音乐人又可以通过做音乐赚钱了,但没有这样简单,首先愿意花钱听歌的人并没有那么多,而且音乐平台那么多,有时想听几首歌,还要开多个平台的会员,又费钱又麻烦。其次网上海量的歌曲,真正要让用户听到又谈何容易?谁会掘地三尺去寻找有没有想听的好歌,还不是随便听听排行榜前几位的歌曲,所以最终出圈的还是以洗脑“神曲”为主。
这个时代,其实在音乐上消费最多的,反而不是对音乐最有需要的人,而是流量歌手的粉丝,她们花钱基本不是冲着音乐去的,而是为爱豆壮排面而已。所以,人气与销量有了,但音乐不出圈,这是流量歌手的常态。但其他人,没有流量,你的音乐就注定被埋没。
在这个时代,愿意去主动收听音乐的人已经越来越少,大部分时候我们都是在被动收听。而被动收听的场景也越来越少。以前我们常用“传遍了大街小巷”来形容一首歌的火爆,但现在,再火的歌都很难在街上听到了。现在音乐的主要传播渠道只剩下三个:一个是OST;一个是综艺;一个是短视频。
因为这三种被动收听的方式都是免费的,但你要为此贡献流量,说到底也不算免费。音乐,它已经沦为了影视作品的一个配饰,沦为了综艺节目的一个工具,沦为了短视频的一个附属品……总之这是一个流量的时代,音乐是为流量服务的。
同时,音乐在绝大部分歌手身上,也不再是创收的手段,甚至是亏钱的地方,做音乐只是为了维持艺人身份,然后通过综艺或商演等其他方式去赚钱。
OST毕竟有限,而且传播好不好还得取决于影视作品能不能火;综艺节目也很少唱新歌,而翻唱老歌还常有版权风险,多少有一定局限;那么剩下的这种方式——短视频,就成了当下最主流的音乐传播渠道。
当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逐渐成为了音乐传播的主要渠道,且确实让很多歌曲一夜火爆出圈后,那么就很少有音乐人能对此无动于衷。心动的同时,也是纠结,因为要曲意迎合那种“音乐碎片”的传播方式,在整体音乐性上就势必要有所妥协。而且任何一首歌也不是无缘无故火起来的,除了歌曲要有火的潜质,也离不开背后多方位的营销。
总体来说,以短视频为主要载体的3.0音乐传播时代,带来了对流行音乐的一次革命性考验。有人说,想毁掉一首歌,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让它成为短视频热门BGM;有人说,流行歌嘛,火才是王道,与时俱进,积极拥抱新事物是明智之举……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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