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日记简谱和梅雷迪思•拉克所作的调研。我们深深感激罗伯特•默顿敦促本章的写作并给予具体建议。
人们广泛地关心民主和经济发展所必要的社会条件,因而在腐败的程度、来源和后果这一问题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著述。本章试图将腐败问题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综合在一起。在首先结合各种文化和历史谈谈腐败以后,本章将报道若干实证调研成果。然后,本章试图将这些成果和若干有独创性的研究结合进两个趣论框架:罗伯特•默顿提出的手段一目的模式,以及来自爱德华•班菲尔德的特殊恩宠论观点。
什么是腐败?研究这一主题的学者们提供了各种不同的定义。正像阿诺尔德•海登海默在《政治腐败》一书中所指出的,“腐败”一词“从历史上看,其意义和内涵之繁多是罕见的”。政治学家和哲学家强调的是政治或国务中的腐败:力图以非法手段攫取财富或权力——损公肥私。
从古埃及、古以色列、古罗马和古希腊直到现在,腐败一直不断。独裁政权和民主政权,封建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督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印度教文化和佛教文化以及各种宗教机构,全都经历过腐败,只是在程度上轻重不一而已。腐败现象无所不在,始终存在,而且反复出现,这就表明,不能把它看作是通过人们目标明确的行动即可消除的一种机能障碍。调查研究应试图解释,为什么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文化背景下,腐败有多有少。
直到不久前为止,这一领域的实际研究还主要是个案调研。然而,为了满足跨国公司的日益增长的需要,一些咨询机构设计了一批反映各国腐败情况的指数,从而使腐败问题的研究发生转变,而且使社会科学家得以对腐败的原因和后果提出各种假设并加以检验。
采用得最普遍的政治腐败指数之一,是“透明度国际”组织的“腐败感指数”(CP1)。表9.1是按照1998年该指数排列的89个国家和地区的名单,顺序为由轻到重。
腐败感指数是“民意测验的民意测验”,它的依据是“以不同方式对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和一般公众有关当地腐败程度的看法进行的多次调查的结果”。对这些国家和地区进行的民意测验至少有3次,在某些情况下达到12次之多,然后将这些可信的调查结果加以归纳。每次调查时,对腐败所下的定义均相仿,指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调查中尽量将政治腐败和行政腐败加以区别,然后综合其结果,反映出对腐败程度的总的看法。这一指数不涉及是否公正的问题,不涉及各种社会之间和各种文化之间的腐败的同异。它也不包括私营企业的腐败,如知情人内幕交易。
有些人对腐败感指数所采用的方法有争议,说它只调查了国际经理人员对腐败的看法。然而,它实际上也包括了对一般公众的抽样调查。对于有关的国家和地区,至少作过一次公众调查。无论如何,经理人员和专家调查的结果与公众调查的结果是高度相关联的。腐败感指数的最后评分为0(腐败最轻)到10(腐败最重)。罗纳德•英格尔哈特指出过,“世界价值观调查”在1995年的调查中,有一个问题是询问对腐败程度的看法,结果与腐败感指数的评分非常吻合。
本章主要谈价值观与腐败二者的关系。在价值观和态度方面,缺乏各国的定量数据,因而长期妨碍了人们作比较研究。但“世界价值观调查”于1981—1982年、1990—1993年和1995—1996年先后三批对许多闻家和地区的大量态度和价值观作了调查,使社会科学家们掌握了这样的数据。1995—1996年对6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的调查,其数据将会很快整理出来,但可惜眼下还无法利用。本章的分析是以1990—1993年的调查数据为依据,那次调查了43个国家和地区,其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70%,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按人均年收入计算,低的只有399美元,高的达到30000美元。调查中的抽样在质量上也很不一致。在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原苏联辖区内的一些国家,被调查的人绝大部分是城市居民和有文化的居民,他们的看法往往与工业国家相近。因此,对于第一、第二、第三世界各国之间的差异,最后的估计可能偏低。
确凿的证据表明,腐败从许多方面损害经济发展。从调研成果可以看出,较高的腐败水平导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大大降低。保罗•莫罗的回归分析显示出,腐败指数(从1到10)每低2.4,人均收入增长率就高4个百分点。腐败影响经济增长,其原因之一看来是投资水平降低,因为腐败使投资者估算的风险增大。还有一个原因可能在于腐败使教育方面的公共开支减少。腐败指数每低2.38(1个标准离差),政府的教育经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就高0.5%左右。
为什么腐败会影响教育?研究表明,腐败的政府把相对而言较多的钱用到官员易于贪赃枉法的项目上。他们可能把本该用于教育的公款转移到别的方面,便于自己收取贿赂。机场、公路之类的大项目难于管理,好玩猫腻。而教育方面的开支及其成果相对而言是明摆着的,搞腐败比较难。
另一些研究涉及腐败与收入不平等二者之间的联系。对各国数^作对比,就看出腐败与收入不平等和贫困的关系很明显。腐败愈严重,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就愈高。腐败指数每高出0.78,穷人年均收入增长率就低7.8%之多。
通过国与国之间的对比,可以看出与腐败关系最明显的一个变量是人均收入。最富和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政治腐败也最轻。从“透明度国际”1998年的腐败感指数(见表9.1)看,腐败指数最低的头20个国家,其人均收人(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在17000美元以上,而腐败最严重的20个国家人均收入都在4000美元以下,它们大都是欠发达国家和原社会主义国家。而西欧国家当中,只有6国是在头20名以外。
有几种见解似乎能解释腐败与收入的关系。官员收入高,腐败所能获取的金钱收益的边际价值看来会降低,动机结构有变化,腐败就可能减少。同时,收入愈高,腐败所招致的惩罚^监禁、犯罪纪录、丢失脸面、今后难找工作等等——其代价也愈高。
经济发展还会对民主产生重要的、正面的影响,从而使腐败减少。此外,经济发展会使人们的教育水平提高,从而可能减少滥用职权的现象。一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愈深——国际贸易愈发达——腐败亦应愈低。融入全球社会后,国家机关和公民就会更多地接触到经济发达社会的个人及市场行为规范,受其约束。欧洲联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都规定其成员国必须接受这些规范。
对于文化变量和政治变量如何影响到腐败的潜势,学者们系统地进行多国对比的研究,这大体上还是一个较新的现象。有定量的数据表明,社会多样性、人种语种的分散状态以及一国居民中遵奉不同宗教传统的人口比例,均与腐败有联系。丹尼尔•特雷斯曼通过复杂的比较研究明确看到,有一些文化上和体制上的因素降低了腐败的水平。在研究影响民主化的因素的同时,他的分析表明,有两个因素,即基督教新教徒的人口比例高和曾经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均为与低腐败水平相联系的最重要因素,其重要性仅低于国民生产总值。
新教教义影晌经济行为的可能机制,将在下文中论及。至于英国殖民地历史,特雷斯曼认为它给人们灌输了一种持久的意识,即强调程序重于强调权力。用哈里•埃克斯坦的话来说,“在英国人看来,程序不仅仅是程序,而是必须照章办事的神圣规矩。”法官和政府官员都遵守这一规矩,即使自己权力地位受到威胁也要坚持,这看来就增大了腐败被暴露的可能性。英国这一传统对民主有正面影响,这也会减少腐败。
有两个社会学模式能帮助我们理解文化与腐败的关系。第一个来源于社会学创始人埃米尔•涂尔干的著作,又经过罗伯特•默顿的扩充完善而正式形成。默顿在《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一书中提出了手段一目的模式,它能说明种种违规行为的变异。第二个模式关系到家族。政治学家爱德华•班菲尔德提出了一种令人感兴趣的分析,谈到像意大利南方和西西里那样的强烈家族定向有助于解释腐败严重的问题。基本的理论源于柏拉图,他曾指出,家族成员之间固有的关系,尤其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促使他们偏爱和偏袒自家人,即裙带风。班菲尔德指出,家族价值观包括强烈的义务感,这种价值观的强弱与腐败有关系。
默顿的理论认为,腐败是由动机促成的行为,来源于社会压力,结果则是违背规范。他强调,所有的社会制度都规定有自己文化上的目标,即目的。人作为社会行为者应力图达到这些目的,同时社会又有大家赞许的达到目的的手段(即体制化的规范)。用默顿的话来说,凡是力图以社会赞许的手段去达到这些目的的人,就是奉公守法的人。然而,有许多人由于种族、民族、缺乏技能、缺钱缺物等等原因,难以接近社会的机会结构,而社会却仍然迫使他们去设法实现公认的目的,如发财或得到社会地位。社会上的成就市场之中,有许多市场从本质上说就是供小于求,需求大而供应(手段)有限。因此,许多人很早认识到自己没有什么机会,就拒绝公认的游戏规则,试图以非常规的手段(创新,或犯罪)来取得成功。默顿指出了这一分析框架有助于解释为什么美国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之间以及不同民族群体之间在偏常行为方面存在着差异,丹尼尔•贝尔曾对此作过概括。
默顿的理论认为,有一些文化强调经济成就是一个重要目标,但又使人们获得经济成就的机会受到严格限制,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腐败会比较严重。这一假设从“世界价值观调查”的1990—1993年多国调查数据得到了印证,那项调查还证明了由默顿的理论推论出来的假设论点,即按照“世界价值观调査”的项目构成的尺度来衡量的经济成就动机的高低,与腐败的轻重有关系。两极端的事例与这一分析框架相符。富裕程度较低而经济成就动机高的国家往往腐败最严重。例如,按照上述尺度衡量,俄罗斯、韩国和土耳其的经济成就动机处于最高水平,它们也是腐败较重的国家。
相反,按照默顿的分析框架,经济成就动机较低而获取相应手段的机会较多的国家,应是腐败程度较低。丹麦、瑞典和挪烕最符合这一条。按我们的尺度衡量,它们在经济成就动机方面得分最低,同时它们又腐败最轻。这大概是因为在这JL个国家中,手段一目的的压力很弱。
斯堪的纳维亚国家这一模式,是由经济成就动机与结构上形成级差的成就机会多寡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所造成的。经济成就动机的强弱与人均收入的高低成反比。这就提出了一道难题:国家愈富,经济成就动机的水平愈低。这一结果似乎违反了韦伯的文化理论。然而,韦伯在论述宗教价值观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时,也预见到,一旦高生产率已经体制化,新教教义的正面作用会减弱。可以认为,今天的富国当年在经济发达以前,也曾经属于经济成就动机水平最高的国家行列,只是如今已经富裕了的公民恰如约翰•亚当斯所预见到的那样,转而追求不是与工作相关的目标,如音乐、艺术和文学,用罗纳德•英格尔哈特的术语来说,就是成了后物质主义者。而另一方面,一些欠发达国家的精英和中产阶级则意识到他们的经济地位较低,可能受到激发而表现出较高水平的经济成就动机。
为检验这一假设,我们作了一项多重回归分析,将“世界价值观调查”的1990年数据与作为因变量的腐败感指数相联系。上面已指出,默顿的理论分析认为,经济成就动机水平高而获取相应手段的机会水平低的国家,会苦于严重的腐败。实际的关系是相当牢固的,在常见水平上有统计意义。各国的经济成就动机指数(1到5)每变化1.1(一标准离差),它们的腐败感分数就相应变化近0.5。这一模式适用性高,可以解释腐败方面的许多变异。当对照其他关键因素时,上述二变量之间的联系仍然很显著。
在衡量经济资源和经济自由方面,学者们设计了各种指数。我们主要使用《华尔街日报》和传统基金会公布的1997年经济自由指数。该指数从1(无自由)到5(完全自由),用以衡量政府对自由市场的支持。它包括的因素有:拥有财产的自由,挣钱谋生的自由,经营企业的自由,投资的自由,国际贸易的自由,以及参与市场经济的自由。在回归分析中,经济自由指数每变化0,75(—标准离差),腐败感分数就几乎变化1.5。
像经济自由指数一样,人均收入数字也是一国经济资源的衡量尺度,还能衡量出一国人口的大多数在经济上的满意程度。人均收入与腐败关系密切,这进一步证明,若实现目的的手段已经体制化,腐败的程度会降低,表明默顿的见解是有道理的。将1的7年经济自由指数与人均收入二者结合到一起,这一模式能说明腐败方面的许多问题。在对照与腐败有关的各种变量,如人均收人、新教徒人口比例、有无英国人照章办事意识等因素时,经济成就动机与腐败的关系始终牢固,这说明经济成就动机是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个重要的文化框架来源于桕拉图,再由班菲尔德予以发展,它表明腐败在很大程度上是特殊恩宠论的一个表现,即感到自己有义务帮助和施惠于自己负有个人义务的人,首先是家族成员,但也包括朋友和同伙。任人唯亲是最明显的表现。对某个人的忠心也是一种特殊恩宠论的义务感,它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封建社会表现得很强烈。正如韦伯所说,忠心和市场是彼此对立的。特殊恩宠论的对立面是普世论,即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市场规范表现出普世论;因此,纯资本主义体现这些价值观,并因之而得以维持。
柏拉图在两千五百多年前就说过,家族联系,尤其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体制化的社会阶级和归属关系的首要基础势力。他认为,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共产的社会,这种联系——包括家庭本身——必须废除。孩子们一出生就该交给公共机构养育,而不知其父母为谁。当然,柏拉图不会相信一个社会能没有亲子关系,但是他看出了家庭具有的社会力量。
为理解资本主义为何最先在新教文化地区兴起,韦伯指出,工业化以前的天主教社会规范是社群主义的,首先要求社会、家庭和统治阶层帮助不幸者。他认为这种价值观阻碍了理性驱动的市场经济的出现。相反,强调个人主义和关心自己,比较有助于资本的积累。加尔文教派和新教其他教派的教义促进了这样的行为。这些教派的人相信,上帝只帮助那些自救的人。韦伯指出,“新教的强调伦理和苦行的教派……的伟大成就,就是打碎了亲属关系(扩大的家庭)的枷锁。”正如劳伦斯•哈里森所说,“事实证明,扩大的家庭是生存的有效体制,但却是发展的障碍。”只团结亲朋好友,而敌视自己家庭、村庄或部族之外的人,就可能造就出自私自利的文化。
爱德华•班菲尔德研究了意大利南方的情况以后,进一步分析了“不道德的家族主义”。这种文化在实行社群主义价值观方面有缺陷,只促进家族联系。他写道:“在不道德的家族主义者的社会,谁也不想增进群体或社区的利益,除非那样做符合他的私利。”对于更大一点的群体没有什么忠诚可言,人们也不接受那种要求支援他人的行为规范。因此,家族主义是不道德的,会引起腐败,促使人们偏离普世主义和行善的规范。任何事情都得有利于本人和自己的家族。黑手党是不道德的家族主义的一个极端的例子。班菲尔德实际上认为,意大利南方以及与之相似的一些传统社会中的腐败,正是黑手党赖以维系的那种力量及与之相似的力量的一种表现。
“世界价值观调查”的1990年数据以及世界银行的相关统计数字,使我们得以定出一个衡量家族主义的尺度。它的第一个项目是无条件尊重父母,即不论自己父母品质如何,有何过失,都必须永远爱他们和尊重他们;要统计持这种态度的人占总人口中多大的百分比。第二个项目是百分之多少的人反对离婚,认为离婚无理。第三个项目是平均每一名妇女的孩子数目,它取自世界银行。
按这一尺度衡量,得分高的国家往往也是腐败较严重的。重视家族联系的多数亚洲国家都是这种情况。另一方面,得分最低的是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它们也是人们认为腐败最轻的国家。回归分析也证实了二者的关系。但对照人均收入时,上述关系仍很明显。将家族主义尺度、经济成就动机尺度和购买力平价人均收人都包括在内的模式,能在很大程度上说明腐败感指数的变化。
总之,这一分析证实了不道德家族主义的命题。在另一模式中,我们又加上一个变量,即新教徒所占的人口比例。特雷斯曼已说明这一尺度与腐败感指数的密切关系。这一结果使人想到,家族主义是宗教与腐败之间的一个中间变量。换句话说,新教能减少腐败,部分原因在于它强调个人的、非家族主义的关系。
我们在上文中已说过,文化变量有助于说明和预见腐败的程度。然而,什么说明文化呢?这个问题很复杂,远非本章文字所能说得清的。然而,社会科学界一致认为,宗教是较大的世俗文化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这一点可以帮助我们思考一些问题。新教徒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地方,腐败较轻。新教教义较有助于遵守规范的行为。新教,尤其是曾被视为异端的教派的教徒,认为个人应对自己避免罪孽负责,而其他基督教教派,尤其是天主教会,却较多强调人固有的弱点、人无法避免罪过和错误以及教会应对人采取原谅和保护态度。天主教、圣公会和东正教都比较乐于承认人有弱点,因为神职人员有权减轻个人的一些责任感。既然对“罪过”的可能性采取较宽容的态度,那么自然的后果就是承认人有脆弱性,承认谁也不可能是圣人。
新教一些教派和福音会的教徒气质却更有可能促使人们遵循绝对的价值观,特别是在道德方面。它们鼓励信徒去努力得到美德并使之体制化,而且,即使不能摧毁也要减少恶人和坏体制坏习俗的影响。在政治上,它们倾向于将社会事件和政治事件看作是上帝与魔鬼之间的交战,几乎毫无妥协的余地。
新教徒保留了当初路德派新教会的一些重要成分。大多数教派都期待孩子们达到成年时自觉自愿决定接受信仰疗法。有的教派要求举行皈依仪式(再生),作为真诚信仰的一个象征。这些教派要求其信徒生活正派,遵守戒律,而戒律有时是很具体的。有的国家中,新教的一些主张禁欲的教派支持禁酒或限制含酒精饮料以及宣布为非法。
新教与腐败感二者之间关系很明显。当对照人均收入时,二者关系仍有意义,但明显度有所减弱。这表明,新教与腐败感的关系中,约有多达1/4的成分是与新教徒的较高收入或较发达经济水平相联系的。另一方面,这一研究成果也表明,新教与腐败的关系中,多达75%的成分可能是源于文化因素。
在分析了经济成就动机与新教徒占人口比例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后,看出那种认为新教徒经济成就动机已有所降低的说法是有理的。虽然韦伯强调过新教徙比天主教徒或其他保守派更倾向于争取经济成就,但如今可能不再是这样了。现在多数新教国家已经富了,有迹象表明人们已改变了他们的价值观焦点。一国的经济成就动机与新教徒人口比例成反比,新教徒越多,经济成就动机的水平愈低。这倒让我们更有理由估计新教国家比天主教国家腐败轻。
由于新教国家平均说来较富,根据默顿的逻辑,较富社会中致富的手段已体制化,因而也意味着新教国家腐败较轻。此外,天主教国家的政府比较倾向于对经济实行干预,限制经济自由,而新教国家的经济更多是以市场为导向,只有局部的例外(如斯堪的纳维亚国家)。这样,经济自由指数与新教成正比,新教徒在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越高,经济自由越大。
最后,班菲尔德的不道德家族主义命题,使我们有一个更基本的依据来解释为什么天主教国家可能比新教国家腐败更重。天主教国家偏重于社群主义和家族主义,而新教国家偏重于个人主义和自力更生,这是常识。“世界价值观调查”的数据能证实这一看法。家族主义与新教的关系适成反比。正如上文中已经谈过的那样,家族主义,或者说没有家族主义,这是新教与腐败二者之间的一个重要中间变量。
除了提高生产率和加速现代化以外,还能有什么办法来减少腐败呢?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妨看看韦伯是怎样论述政治公开的社会在限制国家权力方面会收到的效果~^更多的民主,个人自由,以及法治。民主包括政治上的反对党,新闻出版自由,以及独立司法,它能促进有潜在威力的减少腐败的机制。反对党为了赢得选举的胜利,就热心于揭露执政党的腐败。执政党若不锐意变革,就可能在选举中失败而下台。另一方面,一党制的国家却缺乏这样的激励机制。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作为一个改革派人当政时,至少曾两次公开表示过他担心一党制所固有的滥用权力的可能性。他作为一个人当然并不主张多党制,而只是要求苏联报界和知识分子起反对党的作用,揭露违法乱纪行为。
1999年,欧洲联盟委员会的一些委员们受到了行为不端、用人不当和管理不善的指责,而被迫辞职,这件事突出表明了民主制潜在的净化作用。欧洲议会是由各国、各地区、各党各派代表凑成的大杂烩,然而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它向
并非选举产生的欧盟委员会发起攻击,揭露其“源于天主教色彩较重的南欧的地中海腐败行径”。这一个代议制机构的胜利“标志着权力从非选举产生的行政机构-~欧盟委员会——向选举产生的欧洲议会的一次重大转移”。
对于腐败与民主之间关系所作的分析,大体上证实了以上的假设。民主方面的数据来自“自由之家”关于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权的年度调查报告,其指数从1(最自由〉到7(最少自由),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政治权利,调查的问题是:国家元首和立法机关代表是通过自由而公正的选举产生出来的吗?公民是否有权成立竞争性的政党或其他组织?反对党有没有相当有意义的表决权,或有没有现实的机会来增进选民对自己的支持?第二部分为公民自由权,包括衡量媒体有多大的自由和独立,有无和集会自由,是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是否独立和无歧视,能否防范政治恐怖、无理监禁等等。
这次调查所针对的时期为1972—1998年,上述两部分的指数的平均数作为综合指数。结果与腐败感指数高度吻合(逆向相关)。在回归分析中,当对照购买力评价人均收入时,这一综合指数仍然有意义。然而,非标准化系数失去其值约一半左右,而当其他关键因素进入这一方程式时,它就变得毫无意义。这表明,民主与腐败之间的负相关,约有一半是由于民主国家通常均较富裕(即致富机会较多)。
虽然“自由之家”综合指数与腐败的关系不很牢靠,但特雷斯曼发现,一国实行民主制的连续年数与腐败的关系即使对照各种关键因素时,也仍然有意义。因此,民主是估计一国腐败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有迹象表明,公民自由权指数,尤其是司法独立而加强了的法治,比政治权利指数更为重要。
强调理性、小规模家庭、成就、社会地位流动性和普世主义的态度,促进了发达经济的出现,这些因素正是不同于传统主义的现代性的特点。从理想的情况看,它们的标志还表现在家族主义的衰落,那些支持特殊恩宠论式互助体系的价值观的衰落,因为那些价值观是与市场经济所需的价值观相对立的。在强调义务和忠心的封建式社会分层制度瓦解之后,才出现了支持和表现市场逻辑的价值观。
在亚洲国家,人们十分强调群体义务,尤其是对家族的义务,家族观念在不久前还是封建社会的日本比在欧美要强烈得多,而这一点恰恰意味着亚洲国家高度的腐败。“透明度国际”的评估表明,多数亚洲大国腐败较严重,大大高于平均水平。当然,日本似乎是一个重大的例外。它的犯罪率极低。那里犯法违规现象较少,对此的解释是,那样做会给自己家庭及亲朋好友丢脸,使自己蒙受耻辱。然而,高层商界和政界的腐败却层出不穷。在“透明度国际”1998年腐败感指数中,日本名列第25,尚低于智利、葡萄牙、博茨瓦纳和西班牙,仅略高于哥斯达黎加、比利时、马来西亚、纳米比亚、台湾和突尼斯。
原国家除了匈牙利和捷克.以外,均低于平均水平。它们程度不等地具有家族主义、中央集权的社群主义、等级制的宗教(天主教和东正教)文化以及政党的特殊恩宠论,这些东西在当政时期造成了高度的腐败,它们大部分还是穷国。
我们已集中谈了解释腐败现象的两个模式,即默顿的手段一目的模式和班菲尔德所强调的家族主义。默顿和班菲尔德所指出的问题——没有足够的手段达到自己规定的目的,以及家族关系所固有的特殊恩宠论规范——缚继续影响一些民族的行为。在欠发达国家和原国家中,如果理性导向的经济价值观和法治能占主导地位,如果它们促进经济发展,那么腐败的程度应当降低。香港、台湾和新加坡这三个华人社会如今已比较富裕,以市场为导向,而且相对说来建立了法治,它们的腐败程度就已有所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