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年轻时一定很漂亮“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灵魂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应传承与发展优秀文化,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为人民服务,应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在党和国家积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应挖掘、理解以及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助推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响应国家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要求。2022年10月,习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同时,报告也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基于此,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也应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情况,如此才能更快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而传统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乡村地区的传统文化是影响本地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发掘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积极作用,使其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助力。
彝族传统文化内含众多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的内容,在凉山彝族人的心中,遵守道德仅次于遵守国家法律。伦理道德与社会公德对彝族民众都有一定的社会教化作用。如果有人做了违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的事,那么按传统文化中的彝族习惯法规,他将会面临一定的惩罚。这种对社会公德的重视也被应用到了与其他民族成员的交流交往上,进而增进了彝族村民与其他民族民众的情谊。同样,这种伦理道德和习惯法规,也时刻规范着村民的行为,让其不做伤天害理、有违道德的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乡村治理成本。
人存在于社会中,每个人都会融入到社会交往中去,为使社会进步,人们和谐交往,良好的社会公德是每个公民所必备的。彝族传统文化讲求人在社会交往中要重义诚信,应热情待客等,劝导人们要待人诚信、勤劳勇敢、热爱国家、热爱民族、公平正义、严以律己、诚信友善等,劝诫人们切勿贪图私利、损人利己,不要做分裂国家民族等事。现今,族际交往互动频繁,彝族人轻功利而重诚信、重人际关系、强调集体意识的民族文化心态被应用于与其他民族的交流交往中,加深了其他民族民众与彝族民众的情义。
除此之外,彝族传统文化内含热情好客、待人和善的内容。如彝族文献《彝族礼法经》上就劝诫世人要对他人和善,及时行善,有“行善心莫悔,尽力做善事,行善如金花,永不会凋零”,“善事如金道,摆在众人前,看你行不行”之说。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彝族民众与其他民族民众的交往交融,加深了民族间的友谊。彝族传统文化中乐善好施、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等社会公德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相吻合,增强了民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也培育了民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这种共同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民族关系和谐友好发展。
(二)孝老敬亲、讲理重道等伦理道德与习惯法规,规范了村民行为,降低了乡村治理成本
彝族传统文化内含孝老敬亲、讲理重道等伦理道德,引导人们要尊老爱幼,爱朋护友,重视个人道德提升,重视和谐家庭建设。在家庭伦理道德上,彝族传统文化的核心家支文化极其重视家风家教,重视家庭教育。比如强调尊敬长辈和父慈子孝,讲求夫妻恩爱等。这些伦理道德价值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尊老爱幼方面,晚辈不管能力如何、权力多大,在长者面前必须给予长辈应有的尊重。彝族家家户户都修有火塘,火塘上边的位置永远都是留给长者的。只要家中有年老的人在,那么晚辈便无权上座,即使已经在坐着了,只要家中有长者来访,也马上起身让座,这是给予长辈最基本的尊重。而对待小孩时,彝族人也是极尽爱护,给其粮食,教其做人。
第二,在孝敬父母等长辈方面,彝族人认为“千样万件事,孝顺父和母,是头等大事”。孝顺父母是很多事情中的重中之重。作为子女,要时时感恩,体会父母在养育子女时的艰辛与不易。宁愿自己受苦,也不能让父母受累。
第三,在夫妻相处之道上,家支文化告诫人们夫妻要相敬如宾,要对对方忠诚,要互敬互爱,“夫妻要和睦,不能撕破襟;从小做夫妻,不能另有心,干活齐出力,吃饭如主宾;不能吃独食,忍饿让双亲”。彝族人认为夫妻应该相濡以沫,相守相知,共同营造家庭和谐美好生活。彝族人不能接受夫妻双方做出越轨的事,如果发生将会面临严厉的惩罚。
第四,在个人的道德修养上,彝族人认为不论是什么样的年龄、性别、职业等,一个人总会有与其相对应的道德要求。处于什么样的社会活动角色,就应该遵守与其相对应的道德,即一个人在生活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据此,彝族史诗《查姆》中便具体说明了一个人应该学会和遵守的十二礼节,即“学会磕头作揖第一样,分清日月星宿能辨时辰;学会处人办事第三样,尊敬爹妈道理明;分清一年四季第五样,婚丧嫁娶众遵循;喜客爱朋彝家礼,说话恭敬人相亲;读书求学寻常事,十二样礼节记在心,十二样礼节记书上,规矩礼节教子孙”。受传统文化影响,彝族人特别重视个人道德教育。彝人认为,如果人人都不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不践行自己的道德义务,那么社会秩序会被打破,整个社会就会乱成一团。彝族价值文化在个人道德价值观上强调做人要豁达,要与人为善,切不可嫌贫爱富、恃强凌弱等。即富不占穷女,强者不欺弱;穷人不贪富,富人不霸穷;大的不抢小,小的不诓大,长不藏幼物,幼不偷长财,等等。彝族人用最朴素的语言阐释着最真的道理。
实现“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涵,家支文化中有利于民众的家庭伦理道德与个人道德修养等引导着民众走向正确的方向。在思想上指引着彝族民众,在行为上约束、规范着民众的行为,使人们不做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这就减少了民众的不良行为,有利于乡风文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乡村治理成本。
同一家支内部,甚至是不同家支之间,不论贫穷富贵都应该相互帮助,相互扶持,这是家支文化的重要内容。彝族经典文献《玛牧特依》便早已有了相关记载:“世上子孙后代们,亲戚都是相互靠;穷的要靠富的帮,小户家族靠大户;不要歧视那穷者,富裕贫穷的变化,一个母猪的时段。不要歧视那小户,小户大户的变化,一个姑娘的时段”。家支文化中这种鼓励民众相互帮助、相互扶持的内容给彝族乡村治理带来积极的作用。
社会稳定是乡村治理的基本目标。一些不良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往往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原因。彝族有谚语“鱼儿生活靠水塘,彝人生活靠家支”。彝族的生产生活之所以离不开家支,是因为家支文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彝族传统文化中的家支文化内含家支成员之间要相互扶持、互相帮助的内容,告诫人们家支成员遇到任何困难或者麻烦,其他成员都应挺身而出。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帮助误入歧途的家支成员改过自新。在家支文化的影响下,家支成员总会将彼此视为家人,会帮助教育误入歧途的家支成员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第二,照顾鳏寡孤独。按照家支文化的法规,当家支成员出现居无定所、食不果腹的情况时,该家支的其他成员就需要出来帮忙,不可袖手旁观。这才出现了“彝区千里无乞丐”的现象。在一些彝族乡村,2000年左右甚至还出现过家支成员集体出钱供本家支内成绩好但家庭极其贫困无法上学的学生和本家支的孤儿成功上大学的案例。
第三,凑“尔普”①。“尔普”一词由彝语音译而来,笔者认为,翻译成汉语便是“商议好的钱财”。作为家支文化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很多情况下,凑“尔普”也是彝族民众用来相互扶持、相互帮助的重要途径。彝族民众一般在这几种情境下出“尔普”,以达到相互帮助的目的:首先,办婚丧事宜时。对于凉山彝族民众来说,给儿子娶妻办婚礼,给父母送终办葬礼是一户人家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当一户人家面临这些特殊的情况时,本家支的成员是应该给予帮助的,而这种帮助主要是通过出“尔普”的形式。其次,遇到灾难或是纠纷赔偿时。即当某一户家支成员发生天灾人祸,也就是发生因为自然或人为原因,导致粮食歉收、房屋坍塌等情况出现时,本家支成员也会出“尔普”,帮其渡过难关,让他们不至于受冻挨饿、流离失所。而在面对纠纷赔偿事件时,本家支成员也会出“尔普”。
历史上,彝族人大多居住于自然环境较为恶劣的半山腰中,且居住格局呈“大分散,小聚居”的状态。人们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生产力低下,交通不便。为了应对恶劣的生存条件,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都会相互帮助,集体协作,从而面对多变的自然环境。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国包产到户。在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下,单个彝族家庭更是无法面对未知的风险,在进行农耕、建房及修路等高强度劳动时,只有选择与同家支集体协作,共同面对生活的难关。正是因为家支文化中这一集体协作与生产互助的内容,在历史上的凉山彝族地区,即使在饥荒时期,也很少会有因饥荒流浪在外以拾荒、乞讨为生的人。
这种优良传统延续到今天,也有效发挥着其积极的一面。当一个家支的成员通过努力在事业上取得了一定成就,从而在经济上实现脱贫致富,那么如果有条件的话他就会带动本家支其他成员,提高其他成员的经济收入。如此一户带两户、两户带四户“细胞分裂式”的带动方式去带领全家支的人共同致富。类似的家支成员相互带动、集体协作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收入,从而使整个村庄经济慢慢发展起来,促进乡村经济发展。
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甚至决定着这个民族个体的思维过程、情感表达及行为方式等。彝族传统文化对凉山彝族民众亦具有相同的作用。民众认同这些文化,特别是对于老一辈彝族人来说,传统文化中的信仰仪式文化如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等不仅是他们的文化信仰,还是他们对世界的一种认知。信仰仪式则是彝族传统信仰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民众通过请毕摩、苏尼等仪式主持人,配合他们完成这一仪式过程。一些特定的信仰仪式便成了彝族民众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在凉山彝族乡村地区,彝族社会有众多仪式,如招魂仪式、祭祖仪式、除秽仪式、治病仪式等等。这些信仰仪式其实是人们通过幻想来弥补现实中一些缺憾的手段,抚慰和补偿人们因为在现实中遇到挫折和不幸而焦躁与不安的内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民众的心理需求,从而维护着村民的心理健康,让他们不会去做伤害自己、危害社会的事情。
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彝族人也融入到了外界现代化的大环境中,交往交流不再局限于彝族社会。但是,信仰仪式文化对他们来说仍具有某些传统意义上的价值。特别是对凉山彝族乡村来说,这些小型的仪式活动意义重大。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较为突出、经济收入不高的背景下,彝族乡村民众在心理上和习惯上都还保留着传统信仰文化的位置,还拥有着旧时家支文化塑造的精神空间。家支文化为彝族乡村民众提供了精神支持和心灵依托,满足了彝族乡村民众的精神和心理需求,让彝族乡村社会更加和谐美好,为彝族乡村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减少阻碍。
彝族家支是以血缘纽带凝结而成的以父系家族谱系为准则的家族联合体,家支成员具有高度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成员们普遍具有高度的文化认同感。大多数彝族人对传统文化中的家支文化认可度极高。各个家支的内部文化都是相互影响的,因此具有很高的一致性,这使彝族民众有了相通的文化价值观。彝族民众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对彝族地区乡村治理有积极的一面,不仅保持了文化的传递,还有利于实现社会教化。
基于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彝族传统文化得以代代传递。文化是人创造出来的,而人也活在自己创造的文化中。在社会生活中人都在有意或无意间充当了文化传承者的角色。生活在家支文化中的彝族民众亦如此。然而,有些许不同的是,由于彝族民众对家支文化的高度认可,大部分彝族民众的文化传承行为多是有意为之。比如,背家谱、遵守彝族良好的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德等。家支文化的这些文化传递和社会教化方式主要包括:
第一,文本相传。与众多文字较为发达的民族一样,彝族作为我国文字较为发达的民族之一,文本传承对彝族民众来说自然也是最高效、最普遍的传承途径。如世代记录及书写下来的彝族家支谱系、毕摩使用的各种经书,还有彝族的各种文献书籍如《勒俄特依》《阿摸尼惹》《玛牧特依》等。这些文本包含家支文化的各种内容,例如《玛牧特依》中的劝学篇、劝善篇、劝勤篇、礼貌篇、诚信篇、敬老篇、处事篇、和谐篇、团结篇、和气篇、交友篇等,无一不在传承着家支文化中的经典教育内容。家中长辈会时常拿其中的内容来教育子孙后代,如用“子孙后代们,善者有善报;恶者有恶报;行善无善报,无人来行善;行恶无恶报,恶事不间断”来劝诫后人要善良,要多做善事,不要作恶事;用“朋友多为好,敌人少为益;百友不算多,一敌莫谓少。小的朋友也要交,大的朋友也要交;小者教化大,愚者教化智;不精者求精,贫不直者锻直”来劝子孙后代要多交朋友少树敌;还有见到子孙后代懒散不求上进也会劝诫“贵于勤俭,丰勤僮能致富;畜益于喂盐,歸盐可致畜肥;土地宜施肥,肥可变粮谷。世间的人们,一人将富有,锄刀不离手,巡走田地边;—人将穷困,无聊闲散逛,房前屋后转。一家要兴旺,锄头肩上扛;一户要穷困,烟斗有三把……”等等。人们通过文本的方式将彝族传统文化传递下去。以逆向思维来理解的话,这些文本本身就是对彝族文化进行长期选择、积累、传递与发展的结果。基于对家支文化的认可,从古老的历史时期开始,人们便用这些家谱、经书、古籍等文本记录下彝族的家支文化,然后一代代传给后人。
第二,口耳相传。彝族有古老的文字,在很长一段时间只被作为一种神秘符号使用。彝族家支文化发展至今,生命力还如此旺盛,口耳相传的传承方式是功不可没的。除在平时生产生活中传承外,德古在生活中调节各种纠纷时也会经常应用到,在一个个纠纷调节场合,在个体与个体、个体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互动交流过程中,都在毫无保留地进行着彝族各种知识文化的传播、传授及习得。口耳相传没有时间、地域或场景的限制,因此这种方式的文化传承和社会教化可在任何时候发生在任何地方。
除以上两种文化传承和社会教化方式之外,还有较多途径,如行为示范等。行为示范主要是指文化传承者在传承的过程中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为后人进行言传身教,对他人发挥榜样的作用。用自己的行为去影响他人,让别人在他身上学到这些知识,传承这些美好品德。后人自幼便以一部分优秀的祖先作为其榜样,将他们的行为示范作为自己的行动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学习、遵从和掌握家支文化中的各种人伦道德、行为规范等。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如今还可用电子传送等方式来传递文化。由于民众对家支文化的认可,彝族电影电视剧等一经播放,村民总会有认同感,从而让家里子女也跟着看,如此在潜移默化中文化得以传承。家支文化中的优良传统对后人起着社会教化的作用。
一直以来,我国很多农村地区村民的政治意识不高,再加上近年来人们纷纷外出打工。因此,时不时地会面临政治动员乏力的状况。村民在村两委选举、监督等各个环节缺乏参与的积极性与参与热情。然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凉山彝族自治州实行以来,彝族乡村村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参与程度都有所提高,与其他许多地区普遍存在的相关政治动员乏力,村民意识不到位,在选举、监督等环节参与不足,权力与责任意识淡薄等问题相比,彝区村民对政治参与有明显的热情,而这种参与热情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来源于家支的组织与动员。在遇到选举等关乎集体利益的事宜,村民政治动员的效率是极高的,因为村委选举等事项关乎到本家支集体的荣誉和利益,村民一般都会积极参加。
基于彝族传统文化中的集体意识和对集体荣誉的看重,彝族乡村的村民政治参与度较高,维权意识很浓。他们热情参与、严格监督,很好地保证了乡村地区的民主和村民自治在乡村地区的良好执行。
彝族传统文化重视团结,重视家支集体荣誉。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知识水平的提高,家支文化这一特性在一定程度促进了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使更多村民了解并加入到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享受国家政策所带来的福利的队伍中。受集体团结思维的影响,彝族乡村村民的政治参与度高,村民在村两委选举、监督等过程中都热情参与。政治参与过程,也是村民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过程。现以笔者一个田野点G村为例,看村民是如何在参与选举过程中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的。G村作为一个彝族传统村落,很多村民对一些相关政策法规并不了解。在参与选举过程中,家支当中那些想参选的人员会积极向村民宣传普及相关政策,同时人们也愿意听,久而久之便对国家政策有了一些了解和感悟。而在选举时,民众会监督、审查参选者的参选或入选资格。
为了去选举或参选,村民会积极了解入选相关规定,从而去看与自己或是与自己家支成员竞争的对手是否符合要求。从相关规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任选村两委的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就是爱党爱国爱群众,为民众办实事。而这些内容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村民积极去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遵守,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现如今,老人都鼓励后辈积极入党,在前辈们的心中,你只有足够优秀才能入党,才能成为中国的一员。如果一个家支后辈们入党的人员多,意味着这个家支的后辈很优秀。村民入党意愿强烈,爱国热情高涨。随着社会的发展,彝族乡村的村民思想也在不断进步,对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越来越重视。在家支集体交流中,在村民相互影响下,村民更加爱党爱国;在政策法规宣传中,很多传统乡村的村民逐渐了解了国家的政策法规。他们不会以身试法,而是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行为的同时,慢慢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享受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
作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有效性与我国社会的稳定、民族的团结紧密相连。在新时代社会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将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纳入当地乡村治理中,是创新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传统文化的优秀部分能塑造积极向上、和谐向善的民族精神,而消极部分会造就落后的国民习性。应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凉山彝族乡村地区,家支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于村民的生产生活中,规范着村民的行为。凉山彝族乡村地区的社会治理,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发挥彝族传统文化对乡村治理的积极作用,不断推动凉山彝族地区乡村治理现代化。彝族乡村民众在传承传统文化精髓的同时,也重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乡村治理工作的有效性,使彝族地区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快速高效向前推进。
注释:①“尔普”为凉山彝语,是“尔普比牛”、“尔普比普”、“尔普比略”的简称,属于北部方言区诺苏支系的专有名词。关于“尔普”的含义,目前学术界有多种不同的观点。彝族学者巫达和嘉日姆几对彝族“尔普”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巫达认为凉山彝族社会中的“尔普”(份子钱)是一种礼物交换形式,“尔”为交换之意,“普”为价钱、价格之意,合在一起意为“交换的价钱”。嘉日姆几认为“尔”彝语意为“商议”,“普”为“价钱或价格”,“尔普”意为“商议后的价钱”,凡是大家互相协商而共同承担的责任及相应的礼金都叫尔普。从中可知,“普”意为“价钱、价格”是没有争议的,其争议在于“尔”字。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得到的信息是,“尔普”除有“商议后的价钱”含义之外,还有“凑出的钱,捐赠的钱”之意,即把“尔”解释为“凑出、捐赠”。综合以上的考虑,笔者认为,在本文中,翻译成“凑出的钱财,财务”可能更合适些。
[1]习:《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
[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研究所:《彝族礼法经》,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
[4]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云南少数民族古典史诗全集:上卷》,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9年。
[5]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彝族毕摩经典译注·尼苏史诗》,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9年。
[7]徐海清:《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
[8]王立胜:《中国农村现代化——社会基础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9]温铁军:《中国新农村建设报告》,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
[10]赵声馗:《多中心治理视角下凉山彝族家支治理经验研究》,《前沿》2009年12月。
[11]周星:《家支·德古·习惯法》,《社会科学战线]李文群:《发挥传统文化作用构建和谐社会》,《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2007年2月。
[13]郭灵凤:《欧盟文化政策与文化治理》,《欧洲研究》2007年2月。
[14]卢风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整合功能》,《求实》2008年4月。
【本文系2021年四川省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博士项目“乡村振兴视域下家支文化对四川凉山彝区乡村治理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 :CX2021BS08)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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