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祭祖烧劳斯莱斯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8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130次发审委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科”)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63家企业。
上海建科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保荐代表人为刘建清、王佳伟,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刘涛、朱玉峰。
这是申万宏源今年保荐成功的第7.5单IPO项目。此前,4月8日,申万宏源保荐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1日,申万宏源保荐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6日,申万宏源保荐的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0日,申万宏源保荐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日,申万宏源保荐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10日,申万宏源保荐的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0月28日,申万宏源保荐的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这是海通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5.5单IPO项目。此前,1月11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5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6日,海通证券和中航证券保荐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7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芯龙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4日,海通证券保荐的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9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0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3日,海通证券保荐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5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3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海通证券保荐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5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6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3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9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日,海通证券保荐的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2日,海通证券保荐的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6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21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0月13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0月19日,海通证券和浙商证券保荐的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0月26日,海通证券保荐的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3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10日,海通证券保荐的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上海建科成立于2002年,改制前身系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专业技术服务为主业,服务涵盖工程项目和城市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形成了工程咨询服务、检测与技术服务、环境低碳技术服务、特种工程与产品销售等多个主营业务板块。
上海国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2.4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通过上海国盛集团、上海上实、城投控股合计间接控制上海建科64.03%的股权。
上海建科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5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相关老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上海建科拟募集资金90,590.00万元,分别用于核心业务能力提升项目、企业科创中心和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数智科技产业能力提升项目。
1、发行人2022年1-9月经审阅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23.69%,扣非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23.57%。2022年全年预计业绩下滑不超过30%。发行人报告期同一项目不同期间毛利率存在波动,按照项目平均毛利率测算对2022年1-6月整体业绩影响较大。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绩下滑程度与行业趋势是否一致;(2)结合在手订单、项目毛利率情况说明2022年全年预期情况及依据,业务增长是否稳定可持续;(3)是否存在通过调节各期项目毛利率调节业绩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及变化原因,说明是否存在放宽条件接受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形,应收票据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2)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是否与业务增长相匹配,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3)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多起收购及股权转让,部分公司收购存在收购时点账面价值较低导致增值率较高、商誉较大、收购后净利润不佳等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商誉减值测试是否谨慎、合理,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2)建科建设相关资产包转让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两次定价方式不同、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情形;(2)劳务派遣用工的成本与正式用工的成本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利用劳务派遣降低成本的情形;(3)协作服务费涉及的主要业务,是否属于核心业务环节,协作服务费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