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剑师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程中,之江大地涌现出很多积极有益的探索。由浙江省委党校组织编写的《共同富裕看浙江》一书,从理论层面的研究与溯源、制度层面的创新与探索、实践层面的归纳与总结三个角度,阐述了浙江对于如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思考与总结,出版后得到中宣部高度认可,并长期位居“浙版好书榜人文·社科类”前列,成为我省干部教育推荐教材。本篇讲述“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的基本思想、发展脉络及其启示”。
克服物质匮乏,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的重要命题。反贫困理论经历了从古代朴素的反匮乏、反贫困意识到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真正把反贫困思想和实践提升到新的高度,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贫困的根本根源、确定了社会贫困的含义、揭示和指明了解决社会贫困问题的根本路径及未来理想图景。从列宁到都进行了铲除贫困的社会根源、增厚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的探索性实践。理论及其实践开启共同走向富裕的新征程。党的十八大之后,围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任务,一系列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继展开。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实践,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把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理论和实践推到历史新高度。
私有制的产生,虽然使少数人不再物质匮乏并有利于创造比原始社会高得多的生产力,却加深了占人口多数的劳动者的物质匮乏状况,社会陷入贫富两极分化的状况。“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且由于建立起以“直接的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为核心的“人的依赖关系”(本质上是一种阶级剥削关系),从而剥夺了他们的人格尊严、加深了他们的精神沉沦和政治依附。
对这一现象的反思、批判及试图加以改变的努力,古已有之,如《礼记·礼运》中的大同思想,墨家的兼爱、尚同思想,西汉末年的王莽改制、东汉末年的“米道”实验、宋代的王安石变法等。但这些朴素的思想和有限的实验,有两个根本的缺陷:一是缺乏生产力基础,生产能力无法获得更为充足的、范围更加广泛的发展,因而无法解决匮乏的难题;二是没有触动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根基,无法形成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普遍公共生活基础上的生产关系。
真正把反匮乏(反贫困)的思想和实践提升到新高度的是社会主义,因为近现代工业大生产为人类彻底解决物质生活资料匮乏提供了可能性、现实性。首先,空想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方面是财富积累、另一方面是贫困积累的现象进行了全面揭露和鞭挞,但其开出的药方却是空想的:不敢放手动员工人阶级起来对整个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思想观念体系进行彻底改造,而把希望寄托在有产者的仁慈和有产者的有限社会实验上(如罗伯特·欧文在英国的新拉纳克工厂实验和在美国的“新和谐公社”实验),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只有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将对贫困问题的分析提高到一个新阶段,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贫困的根本根源、定义了社会贫困的含义、揭示和指明了解决社会贫困问题的根本路径和未来理想图景。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经过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工作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后指出,在工业生产力不断扩大的基础上,是存在消除匮乏和贫困的可能性的,但资本主义社会不仅没有消除贫困而且加深了工人阶级的贫困。“工资的增长赶不上商品价格的上涨;因此工资下降了,从而相对剩余劳动增加了,利润率提高了,但这不是因为工人的生产能力更大了,而是因为绝对工资(即工人得到的生活资料总额)降低了,总之,因为工人的状况恶化了。”其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于资产阶级对整个社会生产条件的控制——狭义的生产条件是指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及其分配、交换方式,广义的生产条件还包括资产阶级对国家政治领域及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巧妙控制。层层控制使工人陷入贫困。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阶级的贫困状况是全方位的,不仅生产资料一无所有,而且工资微薄,在生活领域还要受到房东、小店主、当铺老板的盘剥;不仅经济地位低下,而且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低下,政治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匮乏——多重因素相互影响,致使广大工人阶级处于毫无希望的深渊之中。即使工人阶级通过勤奋劳动将资产阶级的财富增加得愈来愈迅速,也只能使得依附资本的奴隶人数越来越多。此外,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的贫困还可划分为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两种。所谓绝对贫困主要是指生产资料的丧失及生活资料限制在自身劳动力再生产的水平线之下,相对贫困主要是指工人阶级所得与社会财富增长之间比率的下降,工人阶级在住房、教育、医疗、休闲等方面的商品购买能力的不足或下降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自身发展不足。
第三,不同于普鲁东等人站在小资产阶级立场上、在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前提下消灭贫困的谬误,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历史局限性和虚伪性,如资产阶级标榜的普遍的人权实际上是享用与处理私有财产的权利,与人的解放是背道而驰的。指出工人阶级必须也只有通过阶级联合、阶级斗争的方式,首先夺取政治上的民主权力,即建立无产阶级政权,进而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在思想文化领域清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统治,发展出社会主义思想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贫困境况,才能在物质上、人格尊严上、精神上不断地富足和发展起来。
第四,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工人阶级奋斗的远景目标是实现,那时将建成“自由人联合体”并在物质生活资料上实行“按需分配”。“大工业及其所引起的生产无限扩大的可能性,使人们能够建立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一切生活必需品都将生产得很多,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但他们又指出在近期工业生产力既发达又苦于不够发达的当下,在还未进入的前期即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生活资料分配依然只能实行“按劳分配”。这一思想的重要性在于指明了社会主义并不等于平均主义,社会主义时期绝不能搞平均主义,这就突破了空想社会主义陷于“乌托邦”的困境。
以列宁、斯大林为代表的人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在俄国、苏联展开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全社会的铲除贫困的社会主义变革,他们认识到“共同劳动的成果不应该归一小撮富人享受,应该归全体劳动者享受。机器和其他技术改进应该用来减轻大家的劳动,不应该用来使少数人发财,让千百万人民受穷”。其具体措施有:在的领导下,工人阶级通过城市武装暴动掌握国家机器;利用工人武装力量和国家力量在城市没收资产阶级生产资料,建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继而在农村消灭地主、富农,并建立起集体农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起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的管控下大力发展近现代工业大生产,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尤其是军事工业的战略。苏共在实施这一系列的变革措施的过程中,以列宁提出的劳动成果“应该归全体劳动者”“大家都过好日子”为口号。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基本消除了贫富差距,发展起以重工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把苏联建成了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工业国。但在后期,计划体制的僵硬性和平均主义弊端越来越严重,人民生活水平停滞不前。
以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人,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开展效仿苏联但又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实践,并在这一实践过程中明确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概念。面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极度落后的局面,中国领导稳定物价和统一财经的重大斗争,成功组织同投机资本作斗争的“银圆之战”和“米棉之战”,结束了恶性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的状况。之后,党中央全面部署恢复国民经济阶段的各项工作,提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全力恢复国民经济。接着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深入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计划经济管理体系。这些发展现代生产力措施中包含的经济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发展。到1952年底,全国粮食总产量由1949年的11318.4万吨增加到16393.1万吨,增长44.8%,同时,主要工业产品和轻工业产品的产量均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1953年,在主持起草《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时指出:为进一步提高生产力,需对农村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便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此后,在多个场合表达了这个观点和提到共同富裕概念。比较时期的中国实践与俄国、苏联实践的异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在消灭贫困的政治斗争的主体和行动路线上,俄国、苏联是通过城市工人武装斗争夺取政权、以暴力方式从城市到农村消灭私有制,消灭有产阶级,而中国则走的是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以农民阶级为主体,从农村到城市再到全国全面铺开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革命的行动路线,这就使中国的共同富裕更具有“所有一切人都富裕起来”的普遍意义。第二个方面,在行动方式上,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改造)对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资产阶级)作了严格的区分,对后者采取赎买政策、和平改造的方式。在土地改革时期,没有实施苏联那样的彻底消灭政策,而是对农村的地主、富农作了严格的区分,即使在消灭地主经济时,除少数的恶霸地主之外,仍给地主留有经济上的出路(保留少量的土地)。在社会主义合作化改造过程中,对农民也没有实施苏联那样的强迫政策,而是通过动员农民自觉组织起来走向集体主义道路。在农村集体经济的规模和经济管理(结算)范围过大时又作了退缩性调整,使中国消灭贫困的进程更加平稳。第三个方面,在公有制组织形式、计划体制方式上,中国的公有制组织形式更富层次性。这种层次性不仅体现在城市工商业公有制与农村农业合作经济的差异上,也体现在城市和农村公有制经济内部组织形式、组织规模层次的丰富性上。中国的计划管理体制相对来说更富有弹性,中央的管理权责与地方的管理权责、政府的管理权责与经济组织的管理权责、城市商业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都有相应的区分。第四个方面,中国与苏联都始终强调发展工业生产力,都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策略,都为本国建立起较为完整的近现代工业体系,为本国消除贫困打下了一定的物质基础。苏联的技术水平更为先进,重工业力量更为强大,而中国在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策略的同时,又保持适度发展轻工业、农业的补充策略,不忽略和轻视发展轻工业、农业,从而避免了苏联工业与农业、重工业与轻工业比例严重失调的弊端。第五个方面,中国与苏联在消除贫困和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根源上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进展上,前期都成效显著,但后期都处于进展缓慢或停滞状态。第六个方面,中国为改革开放的成功留出了巨大的空间,而苏联则没有这样的空间,这也可看作苏共20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针对“”时期计划管理体制僵化、经济效率低下和人民生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得不到改善等问题,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发展出更高的生产力,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他明确指出“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党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工作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百年不动摇。为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又为党制定了通过改革开放来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的基本方针和行动策略,指出中国不走改革开放这条路,“就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有这条路才是通往富裕和繁荣之路”。针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经济将产生新的有产阶级(阶层),可能再次产生贫富两极分化并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从而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担忧和可能性,针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利用我国改革开放而诱导、策动“和平演变”的担忧和可能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致富”,“不搞两极分化”,在改革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并制定了以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任务的分阶段走向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战略规划。与此同时,为解决改革开放——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经济将可能产生新的贫富分化、贫富矛盾的问题,又提出应该对“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和“先富带后富”的指导思想及总体行动策略。
在理论的指导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先是广大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农产品逐步商品化的改革,继而城市推出以厂长负责制、承包制为主要形式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改革,从而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丰富了社会物质产品,提高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南方谈话之后,以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作出并实施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措施,逐步构建起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体系,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管理体系,构建起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体系。
在这一阶段,我们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在思想政治上,确立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和“共同富裕先要富起来”的共识,树立起社会上对个人物质利益需求尊重与保护的意识,这也是个体独立发展与人民富裕的先决条件;在实践上,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增加了社会物质产品总供给,丰富了人民的物质财富,丰富了社会经济组织形式、经济运行形式、社会财富分配形式,奠定了中国发展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在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一是收入差距扩大较快,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劳动所得的增长速度远远跟不上资本所得的增长速度,社会阶层分化明显,人民感到劳动所得被剥夺的情绪开始滋生、蔓延;二是由于改革措施落实的时差、时滞所带来的不平衡效应,产生财富分配错置现象;三是大量社会公共产品被过度商品化,教育、医疗、住房商品化对中下层群众产生巨大的物质和精神压力;四是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开始成为社会问题并随着经济发展有逐渐变得严重的趋势(环境恶化是另一种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表现形式)。以上四个方面问题的产生,虽然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但观念上将注重效率放在优先地位,公平问题则时不时地被放置在次要地位甚至被忽视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党的十六大之后,以为的党中央,一方面坚持深化改革的基本方针,另一方面针对前一阶段所产生的问题,在效率与公平之间采取更加平衡的方针和策略,提出走可持续科学发展道路。指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他在多个场合一再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
依据上述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理念,以为的党中央描绘了七个方面的和谐社会蓝图,设计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建设图景,并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制定和实施构建和谐社会的行动方案、改革措施,有效地扼制并扭转了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民生压力不断增大的趋势。
比较改革开放前后30年中国关于共同富裕的理论及其具体实践,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异同点。首先,在共性方面,前后30年都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都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建设社会主义,创造性地描绘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的具体蓝图。其次,在相异性或者说后30年的理论发展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由于时代背景的差异,时期对共同富裕范畴、概念的理解更多的是落在“共同”方面,对所有制的多样性、收入差距及其扩大持高度的警惕乃至拒斥的态度,而理论对共同富裕的理解更多的是落在“富裕”方面,认为共同富裕必须先富起来,哪怕是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二是从思维方式上来看,对财富分配更多的是从收入差距的静止方面即多与少的对立状态来思考问题,以静止状态来追求人们收入的相对一致性,而改革开放后的30年特别是理论的实践则更多的是从动态平衡、过程平衡的方面来思考问题,以动态过程(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来追求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追求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再次,在政策实施的方式方法上,计划经济时代的方法相对来说要简单粗放一些,比如不准许个私经济发展,比如劳动计酬基本按时(出工天数)计算,而改革开放以来,政策手段更具复杂性、丰富性以及奋斗目标上的明确性、具体性。最后,时代为我们走向共同富裕筑起了基本制度架构和思想价值观高地,而改革开放则为我们打开了共同富裕的大门。
党的十八大之后,围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任务,一系列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继展开。党的十八大根据总体小康初步实现的客观现实进程,提出在中国成立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赋予了小康社会“全面”的新内涵,体现出“一个也不能少”的人本关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这就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一步提升到时代方略的高度,这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上对我国基本国情和人民群众生活状况的观察思考。
第一,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理论上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之大成,更为全面、完整和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一是在价值原则、价值目标上,进一步明确和坚定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坚定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明确和坚定了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使共同富裕更加具有全民性的内涵。二是在共同富裕价值原则、价值目标与社会主义各项制度的相互关系上,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及其表现形式,体现了从制度安排上防范非正义的贫富差距产生的社会主义优越性。三是进一步明晰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共同富裕的内容,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的新时代,共同富裕不仅指物质财富和物质生活的富裕,同时也包括精神财富和精神生活的富裕。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需要增加居民收入,还要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生活品位。四是在思想理论上,排除了来自“左”和右两个方面的干扰,坚守底线,防止历史性错误,并从国情出发,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部分突出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将实现共同富裕的“人民好”同建成全面高质量现代化国家的“国家好”进一步有机统一。
第二,在实践上,政策原则、政策指向更为明晰,政策方案、政策措施更为全面、更为科学、更为精准,政策实施更为有力、更为坚决,政策成效更为明显。一是把共同富裕的价值指向和价值原则贯彻于新发展理念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2020年底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前十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依照共同富裕的价值原则、价值指向,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政策取向更为平衡,政策手段更为多样、完善;在所有制经济政策上,排除各种干扰,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政策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方针,在一次分配领域逐年提高劳动所得的占比,在二次分配领域把社会民生建设放在主要财政支出的重要方向,在三次分配领域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实现效率与公平在更高水平上的有机统一,迈出发展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的坚实步伐。三是先富带后富的政策措施更为精准、丰富、有力,山海协作、对口扶贫、地区协作、城乡统筹、区域振兴、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项目工程战略有力地推动了共同富裕的向前发展,实现区域优势互补。特别是将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创造性地使农民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同步发展。四是在生产力和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扎实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激发社会活力,矫正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平、机会不均等的环境及制度性因素,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共同富裕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展,不仅消灭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且极大丰富了人民的精神生活,振奋了人民的精神状态,改善了人民的精神面貌,极大增进了人民的尊严和体面,从根本上压缩了物质相对贫困的空间、提升了精神富裕的水平。五是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更为明确、意志更为坚定,阶段性任务清晰、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兜底保障的底线制度安排,保障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享受社会主义制度与社会进步带来的福祉。步伐踏实、不松懈、不盲进,共同富裕事业发展有序扎实推进。
消灭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人类解放的核心内容和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方向、终极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在这里,中国有两个重大理论实践创新:一是把消灭无产阶级的贫困与消灭全体劳动人民的贫困、国家贫困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把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以及按劳分配、计划管理体制进而实现共同富裕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则与中国社会生产力欠发达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探索出一条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资源配置以市场调节并起决定性作用并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进而发展经济、提高社会生产力、推进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道路。而这些理论创新正建立在中国现代化发展模式、中国奇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及其他重大现实问题的经验基础与实践探索之上。
共同富裕,不仅是一种价值追求,在本质上,共同富裕更是社会主义的制度模式和发展模式。资本主义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却导致无产阶级陷入贫困,导致普遍而广泛的贫富两极分化,证明这是一种典型的为着少数人的制度模式和发展模式。只有社会主义的、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人民民主政权基础上的共同富裕,才是真正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制度模式和发展模式。这一模式不仅保证了中国带领中国人民快速发展,脱离贫困与匮乏,取得一个又一个举世瞩目的经济成果与伟大胜利,也向世界证明了共同富裕这一制度模式与发展模式的切实可行之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中国共同富裕的经验与成就为处于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其他各国各地区民众树立信心,描绘并指明了为人类解放与平等而共同奋进的未来理想图景。
共同富裕的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历史性。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经过一系列的努力奋斗,人的依附性、被动性也随之进行着持续而深刻的改造,人民群众实现了从发展的旁观者到参与者的转变,更在共同把中国建设成为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磨炼了优秀品性与开放品格。在当下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富,在有了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的同时,还应大力推进精神生活方面的共同富裕,持续增大文、教、体、卫等民生工程建设的力度,以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内容,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政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安全和社会和谐水平,以增进人民群众的尊严和体面,不断增强人的独立性与现代性,使富裕、文明最终落实在人的解放和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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