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犯桃花之天降奇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为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加快推进公益慈善事业法制化建设,特别是2016年颁布的《慈善法》明确了信托制度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期,金融监管部门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信托,公益信托作为服务第三次分配的重要金融工具再度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由于其具有财产独立、管理专业、运作高效等优点,未来将在推动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壮大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农业银行认真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号召,坚持回归本源发展公益信托业务,努力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公益信托(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公益慈善目的将财产依法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行为。公益信托能充分发挥以受托服务为本源的制度优势,是信托业的本源业务,是金融服务支持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切入点与着力点,对于助力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协助先富群体回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助力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公益信托通过公益与金融的跨界融合,能有效助力公益慈善事业的规范运行、专业运作和风险保障。一是有利于公益慈善事业规范化运行。根据《慈善法》的法律框架,慈善信托接受民政部、委托人、受托人、信托监察人等多方监督,实现了慈善资金的规范募集、管理和运用,从而保证了慈善事业的信誉和口碑。信托制度还能进一步保障慈善捐赠主体的知情权、隐私权、冠名权等合法权益。公益慈善事业是崇高的事业,公益信托给公益慈善事业加上了一层透明、坚固的“保护罩”,从而有助于实现公益慈善事业的长期化、战略化、制度化运营。二是有利于汇聚更多公益慈善资金。公益慈善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使命,通过构建多方参与、覆盖广泛的公益慈善体系,将进一步织密织牢社会保障体系的兜底网。公益信托兼具公益慈善事业的使命价值与金融工具的服务高效,具有设立门槛低、手续简单、运作成本低等优势,大大降低了公益慈善事业运营成本;同时,公益信托发起设立的灵活性让其应用场景和适合群体更加广泛,能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有助于汇聚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公益慈善事业。三是有利于公益慈善事业稳健发展。风险隔离是信托的基础性功能和本源制度优势,和其他工具相比,信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公益信托资金独立性强,依托法律有效实现财产隔离,只要公益信托的资金来源干净合法,在设立时不侵害相关债权人的利益,即使委托人或受托人将来发生债务追偿等情况,公益信托资金也不会受到影响,这为公益信托提供了良好的风险隔离屏障,有助于进一步夯实公益慈善事业长期稳健发展的根基。
支持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公益信托服务与乡村振兴事业在多方面高度契合,能有力地支持乡村振兴事业长期、全面推进。一是信托目的的广泛性与乡村振兴的全面性高度契合。乡村振兴是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而根据《慈善法》对慈善活动的定义,公益信托覆盖的慈善活动范围也十分广泛,涵盖了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救助自然灾害、促进文教卫体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各领域。二是信托长期存续深度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的长期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不仅需要集中资源进行短期“作战”,更要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引导社会资金高效持久地投入乡村振兴领域。而信托制度正是进行长期资本管理和分配的有力工具,在信托制度的保障下,公益信托可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三是信托架构的灵活设置有效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全力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活力。信托制度安排可以将信托财产的使用、管理、处分等权能分别赋予不同的信托当事人,并发挥集体决策优势,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灵活性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协助先富群体回报社会。公益信托与财富传承同行,能协助先富群体更好地实现博施济众、回报社会的良好愿望,有利于客户家族价值与企业价值、财富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共同实现。一是满足个人行善济众愿望。公益慈善事业体现了个人对社会与自然的深刻关切,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看,以人为本是中华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仁爱”“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无不闪烁着慈善思想的光芒,公益慈善事业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行善并非单向度的给予,而是在传递善意时收获内心的丰盈,无论客户的年龄、财富、身份如何,公益信托作为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重要平衡器,都能够满足客户的行善愿望。二是传承向上向善的家族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对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发表了许多重要论述。“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通过公益信托工具,商业银行能够帮助客户将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成为其家族成员的共同事业,有助于客户达成家族成员身份认同与普遍共识,从而增强家族凝聚力。公益信托是塑造新时代家风、传承正向家庭价值观的有力工具。三是协助企业实现社会价值。社会是企业利益产生的来源,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休戚与共、与社会发展水乳交融,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设立公益信托作为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不仅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也有助于建设良性的企业文化。
近年来,农业银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初心使命,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推动设立了涵盖多个领域的公益(慈善)信托,并始终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公益慈善事业成效。
坚持创新引领,持续提升服务质效。一是积极创新公益金融服务模式。农业银行于2021年成立了“壹私行”公益金融实验室,聚焦私人银行客户、公司企业和公益组织差异化需求,在业内首家推出了针对个人和家庭的“幸福心愿树”公益活动、针对企业的“公益星火”计划以及针对公益组织的“非常6+1”综合服务方案,为推广公益信托提供了有效路径。二是不断优化公益信托服务架构。首创双受托人模式、开放式委托人架构、“决策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与监察人相结合等多种创新模式,以强化监督管理和扩大公益效能。三是坚持公益信托长期服务理念。目前,农业银行设立的公益信托中40%的信托年限确定为永续,最短的期限也在5年以上,作为财务管理人的农业银行私人银行部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投资管理优势,努力促进公益信托资产保值增值,每年以递增金额实现常态化支出,有效推动了公益慈善资金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
突出发展特色,着力支持乡村振兴。作为服务乡村振兴的领军银行,农业银行在发展公益(慈善)信托方面,始终高度关注乡村振兴事业。一是持续加大支持乡村振兴力度。农业银行落地的多单公益(慈善)信托涵盖了支持乡村振兴、改善生态环境及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目前已设立公益(慈善)信托的支出资金中,90%的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及农业产业发展。二是不断拓展支持乡村振兴着力点。农业银行在《慈善法》奠定的坚实基础上,围绕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和任务目标开展慈善活动,已设立慈善信托的支持领域覆盖全面,例如,落地的万科河源仙坑慈善信托旨在定向支持乡村古建筑及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将慈善信托支持乡村振兴的着力点进一步拓展到了乡土文明传承。三是积极支持乡村产业发展。2022年,农业银行推动袁隆平慈善信托落地,该信托由袁隆平院士夫人邓则女士作为初始委托人、由农业银行作为财务顾问和托管行,该信托主要用于奖励在现代农业科技及生产发展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并设置为开放式委托人架构,能够支持社会资金追加,从而不断扩大该慈善信托的公益效能,将袁老一心为民、甘于奉献、勇攀高峰的崇高风尚通过“公益+金融”的创新方式有效传承。
注重规模效应,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在前期开展公益信托服务实践探索的基础上,2022年以来,农业银行更加注重公益(慈善)信托的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在全行范围组织开展公益金融服务宣讲和慈善信托案例推广,推动各分支行与当地公益慈善组织开展深度合作,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经济圈为重点抓好标杆建设。2022年,农业银行公益(慈善)信托新增规模1.8亿元,在全行业新增规模占比超20%,户均规模超1350万元,新增规模和户均规模均领跑银行同业,落地了袁隆平慈善信托、年内全市场最大单亿元慈善信托等一系列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公益(慈善)信托。截至目前,农业银行已累计落地公益(慈善)信托规模2.4亿元,涵盖乡村振兴、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
搭建开放生态,主动引领行业发展。一方面,形成开放共享的金融生态。通过“壹私行”公益金融实验室平台构建了贯通公益慈善事业各环节的金融服务生态圈,通过联动爱心人士、企业、政府机构和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在客户公益服务需求与重大优质公益项目之间搭建互信共赢的桥梁,实现了立体化、生态化的场景渠道建设,从而进一步丰富了业务拓展机会、激发了客户社会责任意识、提升了客户公益活动参与度。另一方面,树立行业内部的标杆典范。农业银行致力于推动公益金融本土化实践及完善行业规则标准,形成诸多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创新成果,为推动公益金融行业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积极贡献“农行力量”,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财资》杂志举办的2022年度私人银行评选中,农业银行荣膺中国区唯一“最佳公益慈善私人银行”大奖。
中国特色公益慈善体系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益慈善事业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要作用,发展公益金融、推广公益信托是商业银行的光荣责任和使命担当。下阶段,商业银行应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综合化经营优势,坚持回归本源,大力推广公益信托服务,努力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增强公益(慈善)信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据统计,截至2022年10月末,我国已登记备案的慈善信托首次突破1000单,初始财产总规模达44亿元人民币,标志着我国慈善信托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下阶段,要进一步增强公益(慈善)信托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行业规模稳健扩大。一是丰富公益(慈善)信托资金来源。建立公益(慈善)信托资金来源多样化、灵活化的机制安排,对股权、收益权等权益类财产实现准入,完善信托财产追加机制,为扩大公益(慈善)信托资金规模提供保障。二是优化公益(慈善)信托运作模式。改变公益(慈善)信托期限短期化态势,倡导公益(慈善)信托长期运作;在信托资产管理运作上,通过合理的大类资产配置获取稳定收益,构建信托财产自我增值的内生循环,助力慈善活动的持续开展。三是做好公益(慈善)信托资金执行。在资金执行上,由现金类直接投放转变为提供信贷、保险、期权等一揽子产品和服务,通过金融工具的组合增强公益慈善效用,使受益人长期持续地获得帮助。
提升公益(慈善)信托服务的普惠性和覆盖度。公益(慈善)信托并未明确设立资金准入门槛,作为助力公益慈善事业的有力工具,公益(慈善)信托不仅仅面向高净值人群,也面向普通大众。一方面,推动公益(慈善)信托进基层。商业银行要注重对普通大众的引导,深入乡村、社区、学校等基层组织,让每位公民都有机会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参与为社区、乡村服务,这样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良好氛围。例如,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组织各二级分行与22个地市民政局对接,与慈善组织一起引导捐赠人从“小善”做起,充分尊重委托人公益心愿,发起设立了一系列10万~20万元规模不等的慈善信托(涵盖教育、环保等多个领域)。另一方面,推广公益(慈善)信托数字化平台。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其渠道建设和数字化赋能优势,建设公益(慈善)信托服务的线上一体化平台,提升公益(慈善)信托服务的线上推广和触客能力,吸引更多年轻群体和偏好数字化手段的客户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通过动态管理、实时监督、全程留痕和定期反馈的数字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公益(慈善)信托服务的公信力,从而提升社会公众对公益(慈善)信托的接受度和认可度。
强化公益(慈善)信托行业生态建设。公益(慈善)信托的参与主体包括社会各界,其中大型商业银行作为国有企业,具有深受社会各界信赖和认可的天然优势,其覆盖各地的渠道网络和强大的客户基础有利于做好慈善需求挖掘工作,在助力公益(慈善)信托资产保值增值方面也能发挥其专业的投资管理优势。商业银行在巩固自身核心优势、不断提升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机构、信托公司、慈善组织等的深度合作,共同构建公益金融服务生态圈。一是丰富产品工具。进一步拓展公益(慈善)信托的业务场景,完善相关公益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拓展业务链条。二是强化理论研究。开展公益(慈善)信托创新试点和前沿探索,深化公益(慈善)信托应用课题研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落地转化。三是加快人才培养。强化公益金融人才建设,常态化开展公益(慈善)信托等专业培训,进一步推广公益金融文化,夯实行业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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