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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和公益的概念如何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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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9 7:46:32 | 【字体:小 大】 |
嗜血王爷的弃妾生活报讯 (记者李丹) 为了普及《慈善法》知识,慈善社工专版于10月29日起开设“《慈善法》知多少”专栏,为读者普及慈善知识。如果您有涉及慈善内容的疑问,欢迎您拨打留言(微信同号)。第三期“《慈善法》知多少”专栏邀请黑龙江省慈善总会秘书长王瑛琦和您聊一聊“慈善和公益的概念如何界分”。
黑龙江省慈善总会秘书长王瑛琦:公益,即公共利益,它是指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所享有的共同利益。这项事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要求,取决于其是否有利于促进全社会所有人或不确定大多数人的利益。所谓“慈善”,是指在慈悲心理驱动下的善举,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慈善心理;二是善举。根据活动领域的不同,慈善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慈善是指社会公众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对社会的无偿救助行为,它主要涉及传统的扶贫、济困、救助灾害、助残等领域;广义的慈善除了传统的救助领域外,还包括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事业的促进和支持。《慈善法》即是采用广义慈善或“大慈善”的概念。尽管公益的范围和慈善活动所涉及的领域有诸多一致性,但相比较而言,公益的范围更广,它包含了慈善的内容;在隶属关系上,慈善是公益的一部分。所以,慈善事业一定是公益的,不是为了私益的,但是公益事业有时候不一定等于慈善。例如,中小学义务教育是非营利的公益事业,但并不是慈善事业;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让大气变得清新,让水质量变得更好,也是公益事业,但是不一定都属于慈善慈善建立在社会捐献的基础之上,大家主动让出自己的利益,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帮助别人,并且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也得到帮助,形成这样的互助氛围和机制。此外,从实施主体来看,慈善少然是民间行为,而公益既可以由民间来做,也可以是政府行为,比如,政府办学校、办医院、建养老院、发展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等,这些都是属公益事业,而不是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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