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仪涵林丹拒绝握手“这位女主播涉嫌犯罪!”四川南充,拥有百万粉丝的美食女主播“提子”,拍摄视频时声称,将一条长2米的“鲨鱼”运到其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了分割。事后主播在室外烧了一口大锅,并夸张地用了很多调料,尾部用来烧烤,鱼体上还洒满了红色调料。在视频中,女主播吃得津津有味。
虽然视频中,主播声称这是“人工养殖可食用的鲨鱼”,但还是引来很多人的质疑。因为有专业人士认出,视频中的这条噬人鲨,是濒危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刑法》第341条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均成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所述“情节严重的”,是指价值在10万元以上、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价值在20万元以上、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目前,警方已经认定“提子”在视频中所用的就是濒危大白鲨,也就是说有人可能要受到刑事处罚。
首先,超市老板回应称,这条大白鲨并非他们超市进货与销售,其只是借场地给主播拍摄的。如果超市老板所言属实,而且其确实又没有参与其中的,那么超市老板就不构成犯罪。
其次,构成本罪的前提是行为人明知或应当明知的。注意,是否明知或应当明知道,不会以主播所说,销售者明确告诉她是“正规渠道”进货的为准。
因为这种大白鲨是保护动物,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正规渠道”。即销售者一律都是犯法的。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办事刑事案件时,务必要重证据,不轻信一切口证。
换而言之,主播自己说得不明知,不算!必须以警方调查取证后认定的为准。有网友表示,“提子”作为美食主播,且是成年人,不可能不明知。而销售者更加不可能不知道。因此必须受到处罚。
但也有网友认为,“提子”如果明知道,她不会傻到拍视频,让全网看着她在“犯罪”,因此其大概率是不明知的。
笔者认为,既然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什么情形下,构成犯罪,什么情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们不妨让子弹飞一会儿,等待警方后续的调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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