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威麟新中国成立后,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成为外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大新中国的影响、促进国内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外文化交流情况,已有的研究成果多是论述文化交流的形式和作用,或是侧重某个方面、阶段,或是从中国和某个国家等角度分析文化交流活动,没有从整体上探讨这一时期对外文化交流的特点。事实上,分析50年代中国对外文化交流的特点,不仅对于当代中外关系史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而且对于当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具有借鉴意义。
一、文化交流紧密围绕着外交活动展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争取更多的国家和人民认识并了解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对外工作,尤其是具有特殊作用的对外文化交流。时任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的周恩来多次提到对外文化交流对于中国外交工作的重要性。周恩来指出:“我们的外交包含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而且往往是经济、文化打先锋,然后外交跟上来。”[1]“我们的外交也要靠文化和贸易,这是件重要任务”。[2]“各国人民在文化上的交流,正如在经济上的合作一样,也是促使各国之间的和平、友谊和合作得到巩固的一个重要的条件。”“作为增加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促进国际合作的一个方法,文化交流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就,但是还有更多的工作需要做。就中国来说,我们不会在这方面吝惜我们的力量。”[3]这些论述充分表明了文化交流在中国外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鉴于当时的国际形势,新中国对外文化交流的对象首先是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同各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文化合作,在我们整个对外文化工作中开展得最早,发展得最快。”[4]十年来“我们同兄弟般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交流和友好合作特别广泛和成功。兄弟国家之间的文化友好和专业代表的往来,每年都有增加。仅以我国文化部门和文化团体所接待和派遣的代表来说,十年来共达一千七百余起、一万七千四百余人,占对外文化友好代表往来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截至一九五八年底)”。[5]交流的主要目的是介绍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增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感情,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阵营的友好合作,推动各国文化事业的繁荣。
亚、非、拉不少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在历史上有过与中国相似的受外国殖民主义侵略的遭遇,因此对新中国的成立表示友好和支持。特别是与中国邻近的缅甸、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等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即与新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文化交流随之有了相应的发展。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由于受到美国的控制和台湾当局的破坏,加之各国国内政治势力复杂,在发展同新中国外交关系方面存在分歧。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头十年中,中国政府提出“细水长流,稳步前进”的民间外交方针,[6]利用民间文化交流的形式与他们进行交往。1956年和1958年,中国艺术团曾经两次访问南美洲的智利、乌拉圭、巴西、阿根廷等国,通过演出、座谈、访问等活动表达了中国人民与各国人民友好、和平相处的愿望。这些国家的“领导人员和重要人士都表示了对中国友好的愿望”,愿意和中国“发展文化交流和友好关系”。[7]同时,中国也邀请拉美国家相关人士来中国访问考察。整个50年代,中国曾“邀请了19个拉美国家的1000多人士来我国访问,其中包括作家、教授、医生、律师、艺术家、企业家、国会议员以及工会、妇女等各界知名人士”。[6]通过文化交流增进了与拉美人民的友谊,为以后建交奠定了基础。
在加强与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亚、非、拉部分国家发展友好关系的同时,中国也同欧洲国家进行了文化交流活动:一方面开展与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芬兰、丹麦、瑞典等北欧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另一方面,对于美国、日本以及西欧、大洋洲中没有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也寻找机会同他们增加接触,改善关系。1955年,中国艺术团访问了法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为了开展与日本的文化交流,中国政府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周恩来提出,从开展中日两国经济、文化交流开始,从增加人民交往开始,从增进人民团体协商开始来打开中日关系局面。[8]1955年7月,日本松山芭蕾舞团首次来华演出。11月,日本著名政治家、前首相片山哲率领代表团来华访问,并与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代表签订了《关于发展中日文化交流的协议》。此后不久,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率科学代表团赴日访问;1956年,中国京剧代表团访日演出,受到日本各界的欢迎。新中国也曾尝试与美国进行文化交流,如1955年7月中国艺术团邀请美国人人歌剧团来中国演出;11月,中国举行美国民主诗人惠特曼名著《草叶集》出版一百周年纪念大会,筹备委员会曾在事前向六位美国著名文化人士发出了邀请,但均因美国政府的阻挠而未能成行。
对于中国与各国进行的友好接触和文化交流的意义,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会长楚图南在1956年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给予高度评价,称其“对于扩大我国的和平外交的影响、争取团结国际友人和扩大国际和平力量,都起了一定的作用”,“在国际活动中起了开路先锋的作用,其影响是巨大的也是深远的”。[9]2009年11月,文化部部长蔡武在新中国早期对外文化交流座谈会上也指出:“这一段时间的对外文化交流往往扮演了非常重要的‘开路先锋’和‘外交先行官’的角色”。[10]由于文化交流不像政治关系那样敏感,且容易为对方所接受,有助于消除隔阂、加深了解,因此对外文化交流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外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化交流需要凭借一定的途径。古代中外文化交流主要通过迁徙、商贸、战争、殖民(移民)、传教、外交(朝贡贸易、使节往来)等形式,范围主要限于中国周边国家。近代中国主要是通过翻译出版书籍、派出留学生、外国学者来华访问等形式进行对外文化交流,使中国逐渐接触并学习西方文化。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外文化交流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内容也日趋丰富。新中国成立“将近十年以来所进行的对外文化联系,其精神面貌是与过去大不相同”。[4]“十年来的对外文化友好联系,无论在它的规模、形式和内容上,或是在它的发展速度来看,在我国都远远超过历史上的‘汉唐盛世’或任何朝代”。[11]
派遣各种文化代表团和艺术演出团体进行友好访问和演出,是当时中国对外文化交流的主要形式之一。鲁迅说过:“人类最好是彼此不隔膜,相关心。然而最平正的道路,却只有用文艺来沟通”。[12]民国时期,梅兰芳曾率京剧团出国演出,但这种情况在当时并不多见。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文化交流的形式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并迅速发展。1949年10月,以著名作家法捷耶夫为团长的苏联文化艺术科学工作者代表团来华访问。此后波兰、民主德国、捷克斯洛伐克等国的文化代表团和艺术代表团纷纷来中国访问。至1958年年底,已有25个国家的98个艺术表演团体、6500余人来中国访问演出,其中有芭蕾舞、歌剧、民族音乐舞蹈、木偶剧、杂技艺术和马戏等不同的艺术形式。同时,中国文化艺术团体也走出国门进行访问演出。至1958年年底,中国有59个艺术表演团体到49个国家访问演出,中国的京剧、歌舞、杂技艺术、木偶、皮影和民间音乐在国外受到广泛欢迎,中国的许多地方戏剧和少数民族的歌舞,同样在国外获得极高的赏识与评价。[5]各国文化艺术团体的相互访问和演出,既介绍了中国艺术,也使各国人民认识了新中国,对于促进各国人民的互相了解和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互相纪念对方的文化名人,是加强两国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1957年,文化部副部长张致祥在谈到中国和波兰文化合作的成就时指出:“互相纪念对方的文化名人,也是介绍彼此的民族优秀文化的很好的方式。”[13]茅盾、臧克家等人也多次强调纪念外国文化名人对于促进文化交流的重要性。1958年1月,臧克家在纪念保加利亚诗人雅沃洛夫诞生80周年纪念会上致开幕词时说:“今天我们纪念雅沃洛夫,就要更进一步加强中保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发扬两国人民间的兄弟般的友谊。”[14]1959年11月,茅盾在首都文化界举行的纪念世界名人、犹太人肖洛姆?阿莱汉姆诞生一百周年大会的致辞中说:“为了发展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我们今天在这里隆重纪念肖洛姆诞生一百周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15]整个20世纪50年代,中国开展了60多次纪念世界文化名人的活动,包括苏联、美国、英国、法国、波兰、古巴、希腊、丹麦、荷兰、保加利亚、意大利、朝鲜、日本等近20个国家,涉及作家、记者、演剧艺术家、天文学家、作曲家、诗人、社会学家、历史学家、音乐家、画家和自然科学家等等。
此外,交换影片放映、互派留学生、翻译书籍、学者互访讲学、相互举办展览会、参加体育竞赛活动、资料交换、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动物和植物交换等形式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交流内容涉及自然科学、哲学、史学、社会学、教育学、新闻学、图书馆学、文学、音乐、美术、电影、戏剧、体育、卫生、科技、广播、文物、博物馆等方面。同时,中国对外文化交往的范围扩大。据统计,从1949年10月到1959年9月,中国与亚、非、拉“有了文化友好代表往来的有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同西方“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了程度不同的联系,其中有文化友好代表往来的也有二十四个国家和地区,代表往来平均每月达二十人左右”。[5]可见,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对外文化交流,在形式、内容、数量、规模上既不同于处于汉唐至明前期盛世之际的古代中外文化交流,也有别于为寻求救亡图存的途径而向西方学习的近代中外文化交流。
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承认中国文化的落后以及吸收外国进步文化的重要性。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是一个被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所造成的文化落后的国家。1949年7月,再次指出:“我们中国是处在经济落后和文化落后的情况中。”[16]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等领导人多次谈到中国文化落后的问题。1956年4月,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我国过去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历来受人欺负。工农业不发达,科学技术水平低,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在文学上有部《红楼梦》等等以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文化水平、科学水平都不高。”[17]周恩来在1954~1955年多次谈及中国文化落后的情况:“中国的文化,从现代的水平来说是落后的”。[2](p.62)“经济、文化落后的现象,我们要承认……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水平都很低,从质和量看都是如此。”[18]
在承认中国文化落后的基础上,新中国的领导人根据当时的形势提出向苏联学习的主张。早在1945年4月,在中共七大所做的政治报告中就指出,应当尽量吸收进步的外国文化,以为发展中国新文化的借镜,“苏联所创造的新文化,应当成为我们建设人民文化的范例。”[19]1949年6月,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指出:“苏联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我们必须向他们学习”。[20]1950年2月,在《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后又明确指出:“苏联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重要的建设经验,将成为新中国建设的榜样。”[21]1953年后,中国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更是加强了对苏联的宣传和介绍,积极倡导向苏联学习,各个领域掀起了向苏联学习的高潮,中苏文化交流空前繁盛。
1956年,苏共二十大暴露了苏联建设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但这并没有影响中国向苏联学习的热情。5月,周恩来指出:“苏联是最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首先要向苏联学习。这一点是肯定的,不容许动摇的。我们并不因为这次苏联第二十次代表大会批判了斯大林,就说苏联也有错误,就不学了,那是不对的。”[18](p.159)1957年,文化部代理部长钱俊瑞也指出,苏联“在文化领域内是第一个创造社会主义文化的国家,在这方面它有极其伟大的成果和无比丰富的经验。我们对于苏联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必须继续努力吸收,来充实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宝库”,当然“我们应当结合着自己的实际,运用他们成功的部分,同时领取他们的失败的教训,使自己不走或者少走弯路”。[22]在这十年中,中苏之间尽管存在某些不和谐之处,但总体来说双方文化交流的主流是好的,中国翻译了大量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和苏联哲学社会科学著作以及文学艺术图书;中苏在教育、科技、文学、艺术、电影等文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频繁。郭沫若曾将新中国成立前中苏两国文化交流的不平衡形象地比喻为“洪流”与“溪涧”。他说,苏联文化流到中国如同洪流,而中国文化流到苏联的,则如溪涧。[23]实际上,这一比喻也可以适用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苏文化交流,苏联文化对中国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中国文化对苏联的影响。
当时,苏联文化也是比较先进的文化。因此,20世纪50年代中国“引进来”的远远多于“走出去”,中外文化交流以中国“吸收”苏联文化为主。与此同时,中国也有人提出重视中国文化的对外传播,如钱俊瑞指出:“我们还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向苏联文化科学界和广大人民介绍我国古代的和现代的文化。在这一方面,我们过去的工作做得很不够,今后应当把它当作一项严重的国际主义的责任来做好这一工作。”[22]楚图南也指出:“我们就有着一种庄严的责任,要逐渐创造条件、组织力量、整理和研究中国的民族文化艺术传统,并有计划、有选择的推广和介绍给各国人民”。[24]但是受制于当时的国际形势以及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整体国力,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处于以吸收、学习、借鉴苏联文化为主的阶段。
四、官方与民间形式对外文化交流频繁,但民间形式交流大多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体制”。[25]1949年11月,文化部设立对外文化联络事务局,负责本部业务范围内的对外文化交流工作;1951年,该局改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领导,1955年改名为对外文化联络局。1958年成立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直属于国务院,撤销对外文化联络局,同时规定文化部、高教部、卫生部、国家体委、广播局、园林局、宗教局、中国科学院、新华社、中国文联、作家协会等部门和机构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要接受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的领导,这些部门和机构的对外文化交往项目都要报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审批或经其转报国务院审批,外事经费由其统一划拨,形成了集中管理体制。[26]1953年,中共中央成立了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作为“党中央领导下管理人民间国际活动的党内组织。主要任务是帮助中央在思想、政策、方针和计划方面对人民间国际活动进行指导与检查”,“工作范围仅限于指导人民间的国际活动,主要包括参加非政府性国际组织、国际会议与各国人民间友好活动,但应与政府性的国际活动互相联系配合”。[27]
1950年2月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提到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1951年4月,中国与波兰签订了《中波文化合作协定》,规定建立中波两国在文化、教育、艺术、科学等各方面的直接联系与互助。到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先后签订了单独的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用条约的形式,规划了彼此之间不断发展的文化交流活动”[28];中国与埃及、也门等国家签订了文化合作协定;“同四十多个国家签订了广播合作协定或电影合同”[6]。同时,中国还与很多国家签订了文化合作执行计划,详细规定了交流项目。可以看出,中国与社会主义国家以及部分亚、非国家在教育、科技、文学艺术、电影、戏剧、体育等方面进行的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双方签订的文化合作协定和计划进行的。
在进行对外文化交流时,党和政府领导人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指导,不仅做出具体指示,而且经常审查出国艺术团的演出节目,会见来访的外国文化友好代表团,观看他们的演出或者率团出国访问。1952年12月,中国政府派出由宋庆龄任团长的108人的代表团参加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和平大会。周恩来在出发前会见代表团时说:“你们这一百零八将都是各界杰出的代表,要各显其能,广交朋友,要如实宣传新中国,让各国代表通过你们,看到新中国人民的精神面貌。”[29]1956年5月,中国京剧代表团由政府派遣,以民间形式出访日本,周恩来亲自过问演出的全部剧目。同年,上海京剧院在访问苏联之前,、、周恩来、陈云在中南海怀仁堂接见了全体演员,周恩来亲自选择剧目,并对出国期间的工作作了具体指示。同时,周恩来还多次会见来华的外国文化团体。
为了发展同中国没有建交国家之间的关系,新中国领导人决定采用民间文化交流形式,“民间先行,以民促官”,即先通过文化交流来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为建交创造必要条件。周恩来指出:“两国人民之间的关系不能单靠职业外交家去进行,更多地应该依赖两国人民直接来进行。”[30]“外交是通过国家和国家的关系这个形式来进行的,但落脚点还是在影响和争取人民,这是辩证的。”[18](p.52)在周恩来的主持下,20世纪50年代先后成立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等民间团体,以及中苏友好协会、中缅友好协会、中印友好协会等对口友好组织,以这些团体的名义邀请和接待世界各国人士到中国访问,通过他们把中国介绍给各国人民。同时,中国也派出相应人员出国访问,与各国人民建立友好关系,促进官方态度的变化。例如,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积极开展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半官方人士(如政党领袖、国会议员以及退休的高级党政领导人士)的友好交往。“外交学会的民间外交对在西方资本主义世界改善新中国外交形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声誉卓著。”[31]50年代,中国同西欧大多数国家及日本等国没有外交关系,彼此之间主要是通过民间外交进行交往。这些机构虽是“民间团体”,但大都受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例如,1954年由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中国文联等10个人民团体联合发起成立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作为专门负责与世界各国进行各种民间文化交流的部门,“对外文协工作接受中央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领导,与原国家对外文化联络局合署办公”。[32]可见,20世纪50年代中国对外文化交流主要是在政府主导推动下展开的,民间组织特别是地方、企业、团体等社会各界力量在对外文化交流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世界文化的发展证明,任何民族文化的发展都离不开借鉴域外文化的成果。当然,这种文化交流应该是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的文化交往活动,但是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中西文化的接触和交流不再是以正常的文化交流形态出现。“近代中国和欧洲间的文化交流,从一开始就是在欧洲列强对中国侵略和中国反侵略这样尖锐的政治背景下进行的。”[33]所以,近代中国的对外文化交流既要向西方国家寻求真理,又要反对外国的侵略。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采取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在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及相互尊重领土主权完整等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关系,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当时的文化交流就是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进行的。
每个民族在发展中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且皆有优越性和局限性,因此,要进行平等的文化交流,首先要尊重对方的文化。1955年4月,周恩来在亚非会议全体会议上发言指出,我们亚非国家之间的合作应该以平等互利为基础,而不应该附有任何特权条件,“我们相互之间的文化交流应该尊重各国民族文化的发展,而不抹煞任何一国的特点和优点,以便互相学习和观摩”。[18](p.118)四天后,周恩来在亚非会议政治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中再次指出:“中国保证在同到会的国家和其他的国家互相来往和进行和平合作和经济、文化交流时,不要求特权和特殊条件,而是平等对待。”[18](p.132)张奚若也说,我们主张自由平等的文化联系,愿意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同任何一个国家建立文化上的联系和合作,“在文化联系中,一定要贯彻互相尊重的精神”。[4]每个民族的文化艺术都反映了他们的历史和生活、创造和斗争,因此我们要努力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尊重各国文化的差异。同时,也要坚决反对文化侵略。近代以来,西方国家依仗经济、科技优势,在进行殖民扩张的同时积极推广其文化价值观念,压制各国民族文化的发展。1957年12月,楚图南在出席亚非团结大会时明确指出,我们必须反对帝国主义者用各种形式伪装起来的文化侵略,同时我们也必须提防帝国主义者用各种阴谋来破坏我们的文化交流,阻挠我们的文化繁荣。[34]张奚若在1959年谈及文化交流时也强调,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是与我们所提倡的自由平等的文化联系恰恰相反的,当然是我们坚决反对的。[4]
中国有“协和万邦”、“文化天下”的和平外交传统。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采取了和平外交政策,愿意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同其他国家发展关系。中国和他国签订的条约和协定都是根据这个原则签订的,这是完全符合于中国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利益的,受到广大人民的欢迎和支持。正是由于遵循和平外交政策,当时中国进行的对外文化交流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呈现出繁荣发展的局面。
总的来说,20世纪50年代中外文化交流形成的这些特点,与当时的国际政治经济大环境分不开。这种文化交流活动为中国打破西方封锁、树立新中国在国际舞台的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这一时期中国对外文化交流还存在不少不足,如文化交流范围不全面,特别是与一些发达国家交流较少;限于国力较弱的实际,中国进行对外文化交流的主要目的是搞好关系、树立形象,还达不到文化传播和文化援助的程度;对反映50年代中国发展的图书、戏剧、歌舞、影视剧等文化作品的传播力度不够,因而国外民众对当时中国的情况缺乏全面准确的了解;参与对外文化交流的主体主要是文化代表团和艺术表演团体,缺乏专业性质的交流;精神层面的交流多,物质文化方面交流少;等等。随着中国国力的强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积极发展与各国的文化交流,吸收和借鉴外国先进文化,努力扩大交流平台,在推动中国传统文化走向世界的同时,大力推动当代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宋恩繁、黎家松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大事记》第1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255页。
[3]《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关于目前国际形势、我国外交政策和解放台湾问题的发言》,《人民日报》1956年6月29日。
[4]张奚若:《互相吸取 互相发展 互相尊重 发展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人民日报》1959年5月4日。
[5]裴坚章主编:《外交思想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56页。
[6]丁西林:《以文会友 和气致祥 十年来中外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光明日报》1959年9月24日。
[8]曹应旺:《中国外交第一人周恩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13页。
[9]《楚图南谈我艺术团出访欧洲的收获》,《当代中外文化交流史料》第1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版,第3页。
[10]《新中国早期对外文化交流座谈会举行》,《中国文化报》2009年11月4日。
[11]潘朗:《友谊、和平和文化交流——人民中国十年来的对外文化联系》,《世界知识》1959年第18期。
[13]张致祥:《中波文化合作的成就》,《人民日报》1957年4月7日。
[14]《纪念雅沃洛夫诞生八十周年》,《光明日报》1958年1月29日。
[15]《肖洛姆?阿莱汉姆诞生一百周年 首都文化界举行纪念会》,《人民日报》1959年11月25日。
[18]《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82~83页。
[21]《毛主席离莫斯科返国 行前在车站发表临别演说 莫洛托夫等前往车站送行 人民民主国家驻苏使节均抵站欢送》,《人民日报》1950年2月20日。
[22]钱俊瑞:《全力巩固和发展中苏文化合作的崇高事业——欢迎以米哈伊洛夫同志为首的苏联文化代表团访问我国》,《人民日报》1957年1月12日。
[23]郭沫若:《沫若文集》第1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188页。
[24]《对外文化友好活动又有显著进展 楚图南的发言》,《人民日报》1957年3月20日。
[25]周丽娟:《对外文化交流与新中国外交》,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
[26]李喜所主编:《五千年中外文化交流史》第5卷,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22页。
[27]《建国以来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22页。
[28]洪深:《新中国五年来的对外文化交流》,《新华月报》1954年第11号。
[29]刘庚寅:《民间外交——半个世纪的辉煌》,《友声》2004年第4期。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56~1957)》第4集,世界知识出版社1958年版,第501页。
[31]郑言编:《外交纪实》一,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181页。
[32]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编:《中共党史人物传》第6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60页。
[33]丁伟志:《近代中国中西文化交流的历史特点》,《中国文化研究》1998年第3期。
[34]《我国代表就促进亚非国家文化交流作报告,让我们更多地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人民日报》1957年12月29日。
[作者简介]张登德,历史学博士,教授,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250014;当代中国研究所访问学者,1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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