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之花对于“小弟”们来说,吴某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魔头”。2020年以来,他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拜大哥”等形式收了数名未满16周岁的“小弟”,指使他们实施盗窃,获利60余万元。一旦有人不从,他非打即骂。近日,扬州邗江检察院提起公诉,数名利用未成年人盗窃的“大哥”被法院判刑,吴某某也不例外。9月21日,邗江检察院公布了案件详情。
吴某某是个00后,活动地在泰州。一直没有正当工作的他,常年混迹于各种娱乐场所。2020年起,他开始有意识地寻找未成年“小弟”。
“这些孩子父母在外打工,或者非原生家庭的情况居多。”承办检察官说起这样的情况,也十分惋惜。这些孩子们由于各种原因,平日里也常常旷课,许多时间就泡在网吧、台球厅等地方,这也让吴某某有了目标。
在娱乐场所相识之后,吴某某就用话术和表现出的大哥形象,吸收未满16周岁的“小弟”,同时,一些“小弟”也因为遭遇到其他社会闲散人员的威胁恐吓等,投奔吴某某以寻求靠山。
像吴某某这样的“大哥”,本案中还有好几个。他们之间虽然没有利益关系,但都互相认识。他们招募“小弟”的目的,并不是显得自己有多威风,而是另有所图。
原来,吴某某等人招募“小弟”,是想利用他们实施盗窃。“一开始的时候还只是拉车门,后来觉得效率低,于是从网上买了破窗器。”承办检察官介绍,吴某某几乎隔几天就会让“小弟”们前往无锡、常州、扬州等地拉车门,盗窃车内名烟名酒、现金等。
很快,盗窃手段就从拉车门升级到了砸车窗。吴某某在泰州“坐镇”,指挥“小弟”们深夜进入高档小区等,寻找豪车砸窗偷财物。截至案发,他们所盗得的财物涉案金额达到了60多万元,而这些钱,绝大部分落入了吴某某的口袋。
“由于盗窃多在深夜,他(吴某某)会强行把手下叫起来,要他们出去偷东西。”承办检察官回忆,一旦有手下不从,吴某某就会通过各种手段逼迫,甚至拳脚相加。甚至盗窃来的财物不够他挥霍,他还会将“小弟”的手机拿走“降级”,“他把手机拿到二手手机店换成低档的,中间的差价就被他自己拿了。”
几年时间,吴某某及其“小弟”通过盗窃过上了他们认为的好日子。旅游、购买奢侈品、打游戏……一笔笔从他人车内盗窃来的钱财,就这样被他们用于满足自己的私欲。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吴某等6名“大哥”相继落网。其中,年纪最大的“大哥”也只有24岁。他们都是案前安排作案人员购买作案工具,提供外出作案资金,案后协助销赃,指定分赃比例,用通讯定位软件指使手下具体实施盗窃。经查,6人指使10多名“小弟”,共盗窃财物价值超过150余万元。
近日,经邗江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十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本案中还有几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或收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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