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我着迷演员表“旅”是旅行,外出,即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在空间上从甲地到乙地的行进过程;“游”是外出游览、观光、娱乐,即为达到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二者合起来即旅游。所以,旅行偏重于行,旅游不但有“行”,且有观光、娱乐含义。
引古典故1.旅行游览。南朝 梁 沈约《悲哉行》:“旅游媚年春,年春媚游人。”唐王勃《涧底寒松赋》:“岁八月壬子旅游於蜀,寻茅溪之涧。” 宋无名氏《异闻总录》卷一:“临川画工黄生,旅游如广昌,至秩巴寨,卒长郎巖馆之。” 明吴承恩《著》:“东园公初晋七袠,言开曼龄,是日高宴……会有京华旅游淮海浪士,闻之欢喜。”《人民文学》1981年第3期:“旅游事业突起后,就有人在半山寺开设茶水站。”
2.谓长期寄居他乡。唐贾岛《上谷旅夜》诗:“世难那堪恨旅游,龙钟更是对穷秋。故园千里数行泪,邻杵一声终夜愁。” 唐尚颜《江上秋思》诗:“到来江上久,谁念旅游心。故国无秋信,邻家有夜砧。” 明文徵明《枕上闻雨有怀宜兴杭道卿》诗:“应有旅游人不寐,凄凉莫到小楼前。” 清陆以湉《冷庐杂识·孔宥函司马》:“廿载邗江路,行吟动值秋……旅游复何事,飘泊问沙鸥。”
旨在提供一个理论框架,用以确定旅游的基本特点以及将它与其他类似的、有时是相关的,但是又不相同的活动区别开来。国际上普遍接受的艾斯特定义,1942年,瑞士学者汉沃克尔和克拉普夫。
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一种现象及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因而永久居留,并且主要不从事赚钱的活动。
旅游(Tour)来源于拉丁语的“tornare”和希腊语的“tornos”,
旅游山水 其含义是“车床或圆圈;围绕一个中心点或轴的运动。”这个含义在现代英语中演变为“顺序”。后缀—ism被定义为“一个行动或过程;以及特定行为或特性”,而后缀—ist则意指“从事特定活动的人”。词根tour与后缀—ism和—ist连在一起,指按照圆形轨迹的移动,所以旅游指一种往复的行程,即指离开后再回到起点的活动;完成这个行程的人也就被称为旅游者(Tourist)。
各种旅游技术定义所提供的含义或限定在国内和国际范畴上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技术定义的采用有助于实现可比性国际旅游数据收集工作的标准化。
尽管上文中所提及的技术定义应当适用于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这两个领域,但是在涉及国内旅游时,这些定义并没有为所有的国家所采用。不过,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定义中的三个方面的要素:
——一般消遣性旅游,非强制性的或自主决定的旅游活动。他们只把消遣旅游者视为旅游者,并且有意把商务旅游单列出去。
——商务和会议旅游,往往是和一定量的消遣旅游结合在一起的。参加会议公务旅游也被视为旅游。
——互助旅游,新兴的一种旅游方式,通过互相帮助 ,交换等互助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住宿,互助旅游不但节省了旅费,而且因为当地人的介入,更深入的体验当地的人文和自然景观。
异地旅游(Non—10calTravel):许多国家、区域和机构采用居住地和目的地之间的往返距离作为重要的统计尺度。
旅行距离:确定的标准差别很大,从0到160公里)不等。低于所规定的最短行程的旅游在官方旅游估算中不包括在内,标准具有人为和任意性。
过夜游客:为了符合限定“旅游者”的文字标准,大多数有关旅游者和游客的定义中,都包含有在目的地必须至少逗留一夜的规定。
“过夜”的规定就把许多消遣型的“一日游”排除在外了,而事实上,“一日游”往往是旅游景点、餐馆和其他的旅游设施收入的重要来源。
旅游者的居住:在进行市场定位和制定相关市场战略时,了解旅游者的居住地要比确定其他的人口统计方面的因素,如民族和国籍等更为重要。
交通方式: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进行规划,一些目的地通过收集游客交通方式(航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轿车或其他工具)的信息来获得有关游客旅行模式的信息。
旅游指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她们惯常环境,到某些地方并停留在那里,但连续不超过一年的活动。旅游目的包括六大类:休闲、娱乐、度假,探亲访友,商务、专业访问,健康医疗,宗教/朝拜,其他。
在两次世界大战的间歇期间,世界国际旅游收入增长迅速,因此在统计上迫切需要有一个更准确的定义。1936年举行的一个国际论坛,国家联盟统计专家委员会首次提出,“外国旅游者是指离开其惯常居住地到其他国家旅行至少24小时以上的人”。1945年,联合国(取代了原来的国家联盟)认可了这一定义,但是增加了“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限定。
1963年,联合国国际旅游大会在罗马召开。这次大会是当时的国际官方旅游组织联盟(英文名字的缩写为IUOTO,即世界旅游组织,英文缩写为WTO发起的。
大会提出应采用“游客”(Visitor)这个新词汇。游客是指离开其惯常居住地所在国到其他国家去,且主要目的不是在所访问的国家内获取收入的旅行者。游客包括两类不同的旅行者:
——旅游者(Tourist):在所访问的国家逗留时间超过24小时且以休闲、商务、家事、使命或会议为目的的临时性游客
——短期旅游者(Excursionists):在所访问的目的地停留时间在24小时以内,且不过夜的临时性游客(包括游船旅游者)。
从1963年开始,绝大多数国家接受了这次联合国大会所提出的游客、旅游者和短期旅游者的定义以及以后所作的多次修改。
在1967年的日内瓦会议上,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提议,应该建立一个单独的游客类别。旅游者至少要逗留24小时,然而,有些游客外出游览但于当日返回了居住地,这些人被称为“短期旅行者(Excursionists)”、这类游客包括了不以就业为目的的一日游者、游船乘客和过境游客。短期旅行者很容易与其他游客区分开来,因为他们不在目的地过夜。
世界旅游日 (World Tourism Day),是由世界旅游组织确定的旅游工作者和旅游者的节日。1970年9月27日,国际官方旅游联盟(世界旅游组织的前身)在墨西哥城召开的特别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将要成立世界旅游组织的章程。1979年9月,世界旅游组织第三次代表大会正式将9月27日定为世界旅游日。选定这一天为世界旅游日,一是因为世界旅游组织的前身“国际官方旅游联盟”于1970年的这一天在墨西哥城的特别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世界旅游组织的章程。此外,这一天又恰好是北半球的旅游高峰刚过去,南半球的旅游旺季刚到来的相互交接时间。
中国于1983年正式成为世界旅游组织成员。自1985年起,每年都确定一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为世界旅游日庆祝活动的主会场。
1963年提出的游客(Visitor)术语的定义仅仅是针对国际旅游而言,它也适用于国民(国内)旅游。
1980年,世界旅游组织(WTO)《马尼拉宣言》:将该定义引申到所有旅游。巴昂(BarOn,1989)指出,世界旅游组织(WTO)欧洲委员会旅游统计工作组同意,尽管国内旅游比国际旅游的范围窄一些,但这一术语的使用还是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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