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晴瑄 李宗瑞“慈善理念”是仁爱慈善推出的一个专栏,将在每周与大家见面。这个专栏旨在分享古今中外的慈善理念,形式内容不拘一格。文章观点并不代表仁爱立场,目的也绝非盲目照搬,唯望以他山之石开阔我辈眼界,怀着学习的态度进行参考。
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此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此规划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 2021—2025,多处提及“公益”二字,体现了国家未来五年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
在“序言”部分,规划将公共服务分为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其中提到,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提到“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
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目前存在的问题,规划也作了概括性的表述:基本公共服务仍存短板弱项,区域间、城乡间、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仍有差距,均等化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优质资源总体短缺,扩供给促普惠仍需下更大功夫。
所以,不管是基本公共服务,还是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公益性社会机构都大有可为、大有能为。当然,这需要公益性社会机构找准自身定位,明确方向,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性以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
在“基本原则部分”,规划再次提到,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吸引社会参与,不断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同时指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放管结合,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发挥好各类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公益团体等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在第四章“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规划指出,“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领域普惠性规范性服务供给,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其中提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
在第五章“推动生活服务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拓展空间”,规划提到,“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增强服务能力,发挥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在第六章“系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规划提到,“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此处公益事业是指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发展,而非我们日常所指的“公益慈善事业”。本节中还有一句,“原则上能够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也值得我们注意,政府购买服务增加,意味着社会组织的机会扩大,但前提是能力要跟得上,服务要做得好,评估要经得起。否则,政购再多,社会组织也没戏。
大力培育发展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社区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志愿服务。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公益慈善等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共服务提供,鼓励企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慈善服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落实慈善捐赠的相关优惠政策,共同营造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环境。
哪些领域的项目会得到政府青睐?规划非常明确,就是四大类即: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公益慈善。每个领域其实都很广泛,延展性非常高,所谓“公益是个筐,什么都能装”。但正如前面所言,最重要的还是提高自己的能力,清华大学王名老师最大的担心就是社会组织“能力专有性”不足。
有必要多解释一下什么是“能力专有性”。清华大学王名教授给它一个四维的视角:一是领域方面表现为在特定领域的深耕细作;二是在团队方面有专业的员工、专业的团队、专业的志愿者;三是跟政府之间有非常紧密的、稳定的合作关系;四是表现出相关的属性,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非营利性、非竞争性和合作共生性等属性。
规划还提到,“培养专业化专职化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社区管理的主要组织者、社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社区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是加强基层基础、推进城市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所以,公益慈善组织一定要非常重视在这方面的工作,或者与之合作。
规划指出,“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计划生育特殊家族是一个,是当年计划生育政策的遗留问题,在如今三孩政策下,这一群体尤其值得重视和关爱。社会组织可以设置专门的公益项目。
规划还提到,“适应农村人口结构和经济社会形态的变化,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空间巨大,社会组织有广阔的空间。但目前有些社会组织喜欢坐在城市的办公室里做公益,很多公益项目也是想像出来的,并不“实事求是”,这是值得警惕的。
总之,《“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可以作为公益慈善组织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需要仔细阅读,认真学习,将其用于机构规划和项目设计中。不懂政治,不足以谈公益。需懂得我国国情,才能把公益做出彩,实现机构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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