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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修订审验工作规范 调整关于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的相关概念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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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7/12 1:30:31 | 【字体:小 大】 |
张小爆丶同学中工网讯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部署,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组织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交办运〔2019〕46号,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了修订。
2019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规范》,明确了道路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结果应用等内容,为 2019 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全国年审网上办理”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
《规范》发布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约535.52万辆次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办理了网上年审业务。《规范》有效期为三年,将于2022年5月1日到期。
按照《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需要重新履行发布程序。与此同时,在《规范》执行过程中,道路普通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政策落地实施,《规范》中关于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的相关概念表述也需同步调整。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两点: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部署要求,统一调整相关概念表述,将第四、八条中“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修改为“机动车检验检测”,将“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修改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将第九条中“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修改为“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二是规范相关表述,将第二条“不含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修改为“不含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
相关链接:关于《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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