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然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月11日通过了《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将强制报废!
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本条例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入业务时,对不符合本省执行的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登记、转入手续。条例倡导环保驾驶,鼓励机动车使用人在不影响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
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监督抽测应当快捷、便民,当场明示抽测结果,不得收取费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抽测不合格车辆信息。
在用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对机动车进行定期排放检验,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监督抽测不合格应当及时维修,并按照要求进行复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对复检合格的机动车出具检验报告。在用机动车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
我省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检测合格后进行信息编码登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规定。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干扰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功能或者删除、修改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辆车五千元的罚款。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五千元的罚款;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处每辆车五千元的罚款。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19年全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101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被通报,其中,暂停73家存在问题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据通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今年8月份抽取了省、市上半年未检查的 277家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5家机构资质不能持续符合条件,73家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授权签字人考核不满足要求,18家机构主动申请注销,5家机构现场部分能力不能持续满足资质条件。
冀州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变更为衡水顺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未办理机构名称变更手续)、
同时,现场对被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584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机动车检测标准和RB/T214-2017、B/T218-2017 标准闭卷考试,及格人员440名,不及格人员144名,另有50名人员缺考。
据悉,此次全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包括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
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存在“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
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按照标准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检测流程、检测方法、视屏截图等做好数据、档案的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真实性;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通告形式将撤销、暂停、注销、部分能力缩减机构信息予以通告,提醒有关单位和消费者关注并预防风险。
其实,早在今年5月1日,汽车年检就采用了两项新的国家标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部分车辆增加OBD检查、柴油车辆增加了氮氧化物排放检验等。
OBD通俗来讲就是车载诊断系统,主要使用OBD诊断仪读取车辆数据,查看是否存在故障代码。汽油车和柴油车均要检查,在尾气排放检测过程中。通过专用设备读取车辆OBD故障信息和相关数据信息,并作为判断车辆检测是否合格的项目。
车辆OBD检查主要对象是: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油车;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柴油车;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柴油车。如果OBD检验不合格,则判定车辆检查不合格。2019年5月1日起仅检查并报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柴油车在尾气排放检测过程中增加氮氧化物检测项目。2019年5月1日起仅检查并报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柴油车在尾气排放检测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直接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汽油车尾气排放检测继续采用稳态工况法。排放限值由原来按车辆排放阶段设定不同排放限值,调整为统一执行一个标准限值,即“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限值a。
柴油车尾气排放检测继续采用加载减速法。排放限值由原来按车辆排放阶段设定不同排放限值,调整为统一执行一个标准限值,即“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限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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