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亨俊整容近日,成都网友李女士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反映:“有‘三无’户外俱乐部在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安池村硝斗岩天坑举行户外百米速降,太危险了,没人管吗?”
李女士称,相关组织者没有营业执照,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组织活动并收费。情况究竟如何?开展高危户外运动,谁来监管?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李女士告诉记者,今年4月,她被朋友拉进了一个户外运动微信群。群里有一位网名“江雪”的成员,经常在群里发布“行走户外探险”的公众号推文,向大家推介攀岩、百米速降等运动。
记者进入该公众号,看到“乐山攀岩瀑降周末两日,感受生命律动”“一起逃离城市,感受户外的魅力”等标题的文章。文章中甚至包含了“攀岩,两三岁的小孩都能玩”等词句,并配以美图,非常吸引人。
在群里呆了段时间后,李女士看到该团队发布“征集令”——组织网友节假日在乐山市沙湾区的新晋打卡地硝斗岩天坑开展百米速降、攀岩等户外运动,便打算报名。“看到群里说得很巴适,就心动了。而且说攀岩等户外运动,小娃娃都可以玩,那我想我肯定更没问题。”李女士说,考虑到自己从没参与过这类活动,正式报名前,出于好奇和稳妥的心理,她跟朋友自行去天坑附近观摩攀岩和速降活动,但当她看到现场一幕,心动变成了心惊。
在硝斗岩天坑附近,李女士看到,观景台对面的悬崖边有一个突出的平台,约有十人准备进行速降运动。参与者简单穿戴了安全头盔、坐式安全带便来到平台边排队等候。随后,两人一组,拉着根绳子就往下降。“太高了,看着都害怕,洞底全是凹凸不平、大小不一的石块。”她说:“看到这样的防护,我一下子懵了,幸亏没有参加,万一掉下来,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记者多次来到沙湾区牛石镇安池村硝斗岩天坑所在地探访,看到观景台对面的平台,面积狭小,目测距洞底100多米,且周围没有可攀附物,一股溪水从天坑上方倾泻而下,形成瀑布。一位常年在此经营小卖部的老板告诉记者,这里是当地的一个网红景点,没有正式开发,但每天有10-30人来此爬山、看风景,周末人会更多。有的人会在这里组织速降之类的活动,一个月内有一两次。“特别是夏天,有人还要专门穿过瀑布,速降到底下,看起悬得很,我们村里人都不敢。”另一名村民告诉记者。
“相关组织者没有任何资质,未经任何单位批准,甚至营业执照都没有就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活动信息、盈利收钱。”之后,李女士还了解到这一情况,她质疑:“这种高风险的户外运动,难道不需要审批吗?”
李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呢?记者联系了“行走户外探险”的一位组织者裴教练,即上述群发布公众号推文的“江雪”。他承认,公众号是他所在的行走户外探险俱乐部旗下的,俱乐部确实也不是专业机构,只是几个朋友一起弄着玩的。记者质疑,他们也向李女士等陌生人发布收费参与百米速降等活动的消息时,裴教练表示:李女士是通过朋友拉进群的。“也就是朋友的朋友”,大家一起出去玩很合理。
裴教练称,虽然也发生过参与者崴脚、擦破皮等情况,但都是小伤,俱乐部2017年成立以来从未发生其他意外事故。但记者搜索发现,近年来,该领域事故时有发生,如广西隆安县大天坑景区、内蒙古梅力更风景区以北1.4公里处大瀑布等地,曾出现爱好者玩速降,因绳索断裂等造成腰脊受伤或死亡事件。
户外运动源于登山运动。8月5日,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出台的《四川省登山运动从业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明确,对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裴教练称自己和俱乐部成员都是持证专业教练,“每次活动都有2-3个教练陪同,很安全。”当记者提出能否看看教练证时,他以“证件没带在身边”为由拒绝。
截至发稿,该俱乐部并未提供教练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记者还注意到,采访后,该俱乐部公众号、相关人员朋友圈所有推文已被删除。
记者查询到,根据《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在海拔3500米以下山峰开展登山活动的登山者,可以在活动实施前向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山峰管理机构或山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行前登记。“但说的是‘可以’,我们理解这并不是强制性要求。”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论是区上还是镇上,此前均未接到过从事相关运动的人前去备案和登记。
接到举报信息后,该局立即组织人员到天坑进行实地查看,到达现场时,已无人员在此开展速降等高危体育活动。该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天坑尚未正式开发,因为是公共区域,加之目前相关法律条款也不是很明确,对于游客在此进行的攀岩、绳降等户外活动,他们也只能进行劝导。
近年来,户外极限运动正在走近普通人群。在微信公众号随意输入户外运动关键词,有不少俱乐部组织的户外徒步、攀岩、无人区徒步穿越等户外运动信息,价格在1000多元到1.5万元不等。
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副秘书长高敏透露,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到四川参与山地户外运动的人数超过40万人。“四川是户外运动资源大省,这里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山地户外运动也逐渐衍生出很多新的小项目,如洞穴探险、徒步穿越、露营、溯溪、速降等。”高敏表示。
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曾联合发布公告,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四大项体育运动列为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而瀑降、速降等近年来兴起的户外运动尚未纳入这一目录之列。
记者从四川省体育局了解到,在《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中,要求列入国家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的登山活动,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手续。但对于违反规定者的追责条款比较模糊,只明确提出“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登山活动的,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登山团队予以警告、责令停止登山活动、成绩不予认定;并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罚款”等处罚,“即便违规,违规成本也不高。”有业内人士分析。
“更重要的是,随着户外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种类不断扩容,速降等大部分新兴山地户外运动都在3500米以下进行,应该尽快完善对3500米以下户外运动的管理和追责细则。政府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界定应该与时俱进。”成都户外社会体育指导员唐俊林呼吁。“探险、速降等户外活动的界定应该更清晰,应明确这不仅是新兴旅游业态,更是高危户外运动。”成都深行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总经理饶瑾说,对其不能简单一禁了之,必须完善法规,堵住漏洞。
据悉,全省登山户外运动由四川省体育局委托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管理。“我们一直要求,组织户外高危运动者,不仅应该有高危险体育经营许可,同时,教练、安全员等工作人员必须要有省级协会颁发的行业资质认证。”高敏说:“但实际上,很多私人组织的高危险户外运动,特别是在网上通过社交媒体发起的招募,不会履行正规的申报程序,有些工作人员也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从业资格证。我们作为协会,是没有行政执法权力的,在监管上比较困难,我们号召了,一些违规俱乐部不听,等我们上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早就已经离开现场了,执行起来很困难。”
对此,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露认为,政府和行业协会之间监管层级应该尽量扁平化,该政府部门担负的监管责任,不能简单推给协会,协会可以起到自治自律的作用,但不能替代行政监管力量。比如在户外运动方面,一些基础性的指标,如风险指标等可以给行业协会来核定,毕竟行业协会更专业一些,但涉及公民个人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最终的处罚权,政府是不能随意委托的。
记者发稿前,沙湾区文体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地已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川体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宣传和劝导,进一步完善天坑等未开发体育资源的管理措施,禁止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在目前新兴户外项目监管细则还有待完善的情况下,户外运动爱好者该如何抉择?
“可以联系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由协会推荐相关的会员单位,这也是最稳妥的。”高敏说,“如果是自主选择,要看这个公司或俱乐部的营业执照、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保险。尽量选大的公司或俱乐部,相应的保障和抗风险能力也会更强。”同时,高敏也强调,在进行户外运动前,一定要先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最好做个体检。(汪菲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曾小清 邓涵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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