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王爷是女人疫情防控期间,为助力各类企业、组织机构和个人工作效能提升,市人社局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工作、职业培训和劳动关系等方面企业常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业务骨干进行服务企业普法宣讲及惠企政策解读,持续在线开播人社公益网课。
今天,人社君为大家带来人社公益网课回放第十九期,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蔡磊为大家带来《劳动权益保障法务释义》。欢迎大家参与线上学习!
重点围绕规章制度规范及职工病假实务处理、社会保险缴纳规定及未办理社保登记风险防控、劳动合同规范及合同期内调岗实务处理、工资支付规定及特殊情况工资支付提示等内容进行讲解。
(1)劳动合同约定法。可以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并注明劳动者已经知悉并愿意遵守,也可以将规章制度作为附件。
(3)入职申明法。入职将规章制度交付职工,保留职工已经知悉规章制度的凭证。
(5)电子邮件确认法。职工确认自己的电子邮箱,将规章制度发到该邮箱,规定一定时间回复。
(6)传阅签名法。规章制度附传阅登记表,发到基层单位的职工传阅,已约者签名。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调整。
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加班费计算基数到底怎么确定?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大体有以下这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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