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渺侠客行现将《2023年南安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2023年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2023年南安市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弘扬南安“奥运双冠”精神,倡导向奥运夺冠健儿李发彬、黄东萍学习,引领全市师生员工健身新风尚,提升创先争优晋位意识;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科学高效统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持续保障学校正常秩序,健康教育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健康素养、审美和人文素养,紧扣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加强教育资源供给,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1.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幼儿园要落实教育部发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刚性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小学一、二年级每周至少4课时,三至九年级每周至少3课时,普通高中每周至少2课时,中职学校总学时不低于144学时,一般不得以体育特色项目挤占体育课时。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按要求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确保参测率、数据上报率100%,优良率达到50%以上。推进体育中考评价改革,组织体育中考评价改革课题研究,做好2023年体育中考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解读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总结体育中考经验。
2.加强体育课程建设。学校体育课程注重中小幼相衔接,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小篮球、小足球等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等1-2项专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高中阶段开设专项选修课,鼓励与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等活动相结合,发展专长,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职业教育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
3.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认真梳理和整合武术、摔跤、棋类、射艺、龙舟、毽球、五禽操、舞龙舞狮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因地制宜植入南少林五祖拳、刣狮(朴里、席里)、江崎狮阵、桃源蛇脱壳古阵法、朴里逦倚长棍、桃源太祖拳和南安棍术等传统武术体育项目,开展传统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4.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体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健全体育锻炼制度,广泛开展全员参与的普及性体育运动,初高中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性体育节赛事,小学每年在春秋两季各组织一次趣味运动会、田径运动会,幼儿园每年在春秋两季各组织一次适应学龄前儿童身心特点、家长共同参与的亲子趣味运动会。中小学要利用本校或本区域资源,认线个体育兴趣小组或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带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中小学要严格落实上、下午各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推广闽南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大课间活动,全面推行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寄宿制学校落实出早操制度,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切实做好高中学生军训工作。
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排球、冰雪运动特色学校以及福建省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每年要至少举办一次校际本项目体育活动。
5.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体教融合”,按计划开展足球、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棋类等阳光体育联赛,选拔组织参加泉州市级以上各项赛事,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逐步构建市、区域、校三级体育竞赛体系和选拔性竞赛制度,逐步统一运动员注册认证和裁判员信息系统,统一竞赛组织标准,让“常赛”成为学校体育工作的常态。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协会)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促进竞赛体系深度融合。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支持建立高水平运动队,优化拓展全市项目布局,重视学生体育兴趣和特长的培养,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培养更多“合格加特长”的学生,完善中小学“”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打通教育和体育系统高水平赛事互认通道。
1.逐步配齐配强体育教师。体育教师入校后不能转岗教授其他学科。发挥教研机构对促进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开展课程研发、教研培训、实践指导等工作。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担任体育教师。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等项目加大对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并向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倾斜。举办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提升教师业务水平。
2.逐步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鼓励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计划,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与体育基础薄弱学校共用共享。
3.畅通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鼓励学校体育场地在满足正常教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有序开放。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积极推动社会体育俱乐部与学校加强合作,帮助学校开展专项体育活动。综合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
4.积极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中小学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定期向家长反馈。继续落实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方可毕业(按规定免测的学生除外)。把学校体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质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和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各类特色校建设评选指标。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将体质健康状况、体育课成绩、参与体育活动等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依据。
5.完善体育教师岗位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体育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围绕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教师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将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体育教师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倾斜。在各级联赛和选拔性竞赛中,学生个人或集体获得奖项的,应当向其指导教师或教练员颁发相关证书。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体育工作成果评价机制,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提升体育教师科研能力,设立体育专项课题。加大对体育教师表彰力度。
6.健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的贯彻落实和中小学体育工作年度督导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持续下降的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强化依法治教、依规治体,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方责任险,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加强与家长沟通联系,落实体育运动风险家长知情同意制度。提高校长、管理人员、教师和体育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处置能力,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加强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广泛宣传学校体育工作重要性,推广优秀校园体育文化,传播典型经验做法,普及科学锻炼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体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分区域(校、区域、市)三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目标,明确基本原则、联赛结构、级别设置、年龄要求、竞赛办法、保障措施等前提下,开展全市青少年足球联赛,严格赛风赛纪,明确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促进校园足球竞赛健康发展。全国、福建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校内足球联赛,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以足球为主题的嘉年华活动。全国、福建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组队参加全市性校际足球联赛。鼓励非全国、福建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学年均举办校内足球联赛和组队参加全市性校际足球联赛,鼓励非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每学年均举办足球为主题的嘉年华活动,对连续举办3届次(含)以上校内足球联赛且连续参加3届次(含)以上的学校,优先推荐参评上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认定;对连续举办3届次(含)以上足球主题嘉年华活动的幼儿园,优先推荐参评上级足球特色幼儿园认定。
按照“整合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要求,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与布局为标杆,明确足球传统特色学校共建原则、认定标准、组织领导、条件保障、教育教学、训练竞赛以及布局建设等,组织在足球传统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的专项调研,在充分考虑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的基础上统筹好布局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衔接有序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融合的新型足球学校。打造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的体教融合“南安模式”新名片,适应足球人才培养需要,共推新型足球学校建设。
在市防控疫情指挥部的领导下,履行好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领导小组职责,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联合卫健、疾控等部门指导增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协调属地医院包联学校健全专业救治绿色通道,做好“两案九制”等师生健康监测,动态储备全校15%-20%人数的防疫物资(保有1周以上的储备量),改进校园公共卫生,完善师生服务保障,强化各方责任落实。指导各校持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结核病、水痘、流感、诺如等校园突发传染病事件,严防校园出现聚集性疫情。
做好“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防治肥胖日”“世界脊柱健康日”“全国爱眼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师生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实施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南安)行动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加强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分年度提高全市13~15岁女性宫颈癌疫苗(HPV疫苗)接种率,儿童窝沟封闭工作;鼓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拍摄健康教育课程视频,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专项行动计划,推进健康学校和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建设。
南安市人民政府已与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卫健委签订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状,将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和近视总体发病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各校要按照《南安市实施“六大工程”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南政办〔2021〕42号)各项要求,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工程、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等“六大工程”,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确保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2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或1个百分点以上。
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落实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维护好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大力推行学校“明厨亮灶+互联网”等智慧管理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学校食品快检室建设,着力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全市小学、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100%,学校、幼儿园“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注册率、数据录入率均99%以上。
各校要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规范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学校内部食堂油烟整治,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课程,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手1本《泉州市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循环使用,确保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知识普及率100%、投放准确率80%以上,制订教学计划,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开展常态化垃圾分类宣传、学习和实践活动,师生知晓率、参与率100%。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至少组织一次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垃圾不落地”示范学校创建。
1.树立融合美育理念。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的渗透与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鼓励特色发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新格局。
2.完善各学段课程设置。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下同)和福建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等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学生的可选择性。职业教育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强化艺术实践,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
3.科学定位课程目标。遵循美育特点,构建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学前教育阶段培养幼儿拥有美好、善良心灵和懂得珍惜美好事物。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丰富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职业教育强化艺术实践,注重与专业课程、实习实训相结合,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增强文化创新意识。
1.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要把开齐开足美育课作为刚性任务来具体落实,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上足上好美育课。将艺术课程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
2.深化教学改革。逐步落实“教会、勤练、常展”美育教学改革目标,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着重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中小学美育教材要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审定后使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因地制宜开发福建地方戏曲、民间美术和闽派文化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课程资源,丰富校本课程。
3.推进艺术实践活动常态化。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作品展览、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各中小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校园艺术节活动(艺术周或艺术月)。进一步鼓励和扶持中小学生艺术团(乐团)发展,积极融入省教育厅“六个美育工程”(高水平学生乐团、艺术特色学校、学校美育实践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建设。巩固提升“班班有歌声、班班有美展、校校有校歌、校校有校标”项目活动成效,遴选和组织优秀学生艺术团、艺术作品参与各级展演展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
4.深化评价和考试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继续落实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切实在评价体系缺弱环节上补齐短板,形成中小幼纵向全过程、德智体美劳横向全要素的评价机制。
5.加快艺术学科创新发展。推动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社会需求与艺术前沿的有机衔接,开展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艺术教师互聘和双向交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一批高水平艺术学科创新团队和平台,整合美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学科资源,加强美育基础理论建设,建立中小一体化的美育研究工作机制。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实践研究,激发美育改革创新活力。
6.深化艺术教育交流与合作。鼓励学校发挥艺术教育特色与中外人文交流,积极参与国际艺术展演、国际艺术竞赛等活动。持续推进闽台港澳青少年艺术交流,鼓励与台港澳中小学校开展校际合作、师生交流等项目,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逐步配齐配好美育教师。美育教师入校后不能转岗教授其他学科。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高校艺术专业教师、社会文化艺术团体等人士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兼任学校美育教师。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在课题申报、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中,向美育教师倾斜。
2.逐步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加快建设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配齐美育所需器材设备,完善美育器材补充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
3.畅通学校和社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剧戏曲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进校园等工作。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和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方式,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校外美育实践基地作用,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1至2次历史文化纪念馆、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艺术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
4.深化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鼓励乡村美育教师全面提升美育课程执行能力。鼓励开展面向乡村学校各学科在职教师对美育渗透融合本学科能力和素养的培训,培养能够胜任美育促进教学与活动指导“一育带全育”融合育人的实施途径。建立完善校际教师共享和城乡学校“结对子”“手拉手”“美育联盟”“名师送教送培”等帮扶机制。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采取同步课堂、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补齐师资和资源短板。支持高校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美育公益项目。
5.实施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和美育年度报告制度。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校长、学科名师、带头人培养以及各学科教师培训的课程计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把美育政策措施落实、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开展义务教育美育(艺术)质量监测。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加强宣传,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校应优先安排体育、美育专任教师担任本学科教学,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特长,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课,原则上不安排体育、美育专任教师担任非本专业课程。
为确保各校常规课程和全市学校体育、音乐、美术各级各类教研、培训、赛事、展演等活动有序开展,尽量避免教学任务冲突,集中安排体音美学科活动日:美术为每周二,音乐为每周三,体育为每周四。
各校应合理安排课程,避免活动与课程冲突,鼓励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师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学习培训、体育赛事、艺术展演等活动,努力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各校要重视学校体卫艺工作的落实,对于没有及时报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相关工作材料,无故缺席会议培训等活动,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工作督导评价不合格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扣分项,年度绩效考核进行扣分,情节严重者将评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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