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允诺之日培育公益精神可以使大学生养成感恩、互助、友爱、奉献的高尚道德情操,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境界,具有积极的社会价值和德育价值。知行合一强调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的结合,是大学生公益精神培育的第一要义。我们要通过强化大学生公益认知和公益实践,达到知行合一的道德自觉。
公益与个人私利、团体小利相对应,反映的是社会公众对公共利益的共同追求。公益行为,就是人们在自觉自愿的前提下,为公共利益付出无偿劳动或个人财产的行为。公益精神是人们在公益行动当中,所展现出来的信念追求、价值取向、品格品质等精神风貌或精神特质,体现的是人类在文明进程中超越个人私利之上的“奉献、慈善”的精神升华。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综合改革进入了“深水区”。随着经济增长、社会变革和转型的加快,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失衡带来的贫富分化、社会矛盾、生态环境破坏等各种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大学生的社会公益活动,作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其秉承着超越私利的利他精神,力行知行合一的实践精神,帮助将大学的优秀文化、先进的思想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传播到社会,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彰显大学生的社会公益行动与公益精神,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公益精神也成为当代大学生提升道德素质的理性诉求,如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暑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爱心支教、环境保护志愿者行动等活动中,千千万万名来自不同城市的大学生志愿者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公益精神,展示着当代大学生志愿公益的伟大力量。大学生们通过公益实践,能够直接深入到社区、农村、厂矿、城市,真正了解社情民意,认清国情世情,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获得来自社会的知识,增进与劳动人民之间的情感。许多大学生通过艰苦的公益实践,不仅看到了国家的进步与强大,看到了我们近年来取得的发展奇迹,而且也深刻感受到当前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从而要求自己牢记使命、奋勇前行,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大学生们通过这样的公益实践,获得了触及灵魂般的思想洗礼,基于此去不断反思、修正自己的人生定位与理想追求,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将个人发展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相结合,牢固树立起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知行合一、身体力行的道德哲学和处世之学。《左传》中最早提出“知”“行”的辩证关系,《左传·昭公十年》中有言:“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意思是懂得道理算不上难事,难在实行。王阳明是中国古代“知行合一”思想的集大成者。他认为,“知”是指人们对于道德的认知,而“行”是指人们对于道德的实践,“盖阳明之所谓知,专以德性之智言之,与寻常所谓知识不同;而其所谓行,则就动机言之,如大学之所谓意。然则即知即行,良非虚言也。”①那么,就此而言,王阳明所讲的“知行合一”的意思是要人们在道德认知的基础上,紧密与道德实践相结合,不仅要认识到道德的真谛,而且要忠实地履行、践行道德的要求。
王阳明的知行观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知与行是不可分的,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意思就是如果有道德认知而没有促使自己去进行道德实践,那么,这也就不是道德认知了;另一方面是知是行的基础,知决定行,正如他所说,“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道德认知是道德实践的前提,但道德实践反过来也促进了道德的认知,知与行互为手段,也互为目的。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深刻揭示了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之间的关系。这也与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内涵一致,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又反作用促进理论的更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推动事物的发展。
由于知行合一思想在道德认知和道德实践层面的理论特质,因此,知行合一对于我们开展大学生道德教育,尤其是公益精神教育,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和现代价值。习在2014年五四青年节时与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指出, “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 , 鼓励大学生们不要坐谈道德,而应该坚持知行合一,把功夫用在实践和日常执行中。
当前大学生公益精神培育还存在知行不一的现象和问题,比如在“知”的方面,国内高校少有开设大学生公益精神培育方面的课程,大学生对于公益精神缺乏系统、科学的认知;大学生公益宣传活动的广度和维度还不够,受众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在“行”的方面,国内慈善、公益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大学生的公益实践还存在不够深入、缺乏吸引等问题,破解这些难题,亟待我们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
第一,强化大学生的公益认知。“知是行之始”,要推进道德实践,就必须先有正确的道德认知。高校要开设大学生公益活动选修课,推进大学生公益精神教育进课堂,通过科学、系统的课堂讲授,向学生们传播公益思想和公益精神;注重讲深讲透公益精神的思想渊源、理论内涵、伦理意蕴、现代价值和德育意义;注重改革课堂的教育教学方法,采用案例、讨论、辩论等形式多样、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课堂吸引力。要建立大学生公益精神研究与实践的学生社团,通过社团活动,加强大学生志愿者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发挥学生之间朋辈教育、共同提高的作用。大力运用榜样激励,挖掘、宣传身边的大学生公益明星、公益模范和公益典型,增进大学生对公益精神的认可。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公益策划方案评比、优秀公益博文评选等形式,增强大学生对公益精神的道德认知。
第二,强化大学生的公益实践。“行是知之成”,道德认知最终要落实到道德实践,道德教育才是有意义的。要在深刻认识国情、世情的基础上,紧跟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将大学生公益实践和公益行动开展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最艰苦的基层和一线去,为群众送上公益的温暖。要紧扣时代主题来推进公益实践,可以针对国家精准扶贫、低碳经济、环境保护等时代主题,抓住公益实践项目化的“牛鼻子”,有针对性地设计公益项目方案,在实践公益精神的同时,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要注重扩展大学生公益实践的维度,在认真开展好传统的暑期“三下乡”“四进社区”、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的同时,积极开拓大学生公益行动的新领域、新途径,不断拓展公益实践的维度,吸引更多大学生参与到公益实践中来。要注重发挥教师知行合一的道德示范作用,教师带头参与、组织公益实践,切实起到言传身教的良好效果。
第三,强化大学生的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是大学生公益精神培育的最终目的,是大学生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般的道德自觉,是德育教育的最高境界。要鼓励大学生自觉将“知”与“行”结合起来,在获得公益认知、公益精神感悟的同时,反思、修正自己的公益实践;在自己推进公益实践、开展公益行动之后能够及时总结,仔细感悟自己的所思所得,形成心得体会,促进自己的公益认知。通过公益认知与公益实践相互促进、相互融合,达到公益精神知行合一的道德自觉。
【注:本文系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医教协同’新模式的构建”的阶段性成果】
①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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