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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解读:为什么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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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5 1:44:18 | 【字体:小 大】 |
镜片下的伪装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决定》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出新部署,并提出“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公益性,就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上是免费服务,或者是低于成本、收费很少的服务;基本性,是指政府提供的是基本文化服务,而不是所有文化服务;均等性,就是不分男女老少,不分富人穷人,不分城市农村,不分东中西部,都平等地享受服务;便利性,就是要网点化,做到一定范围内必须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方便群众就近参加。那么,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要求呢?
第一,体现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思想。党的十七大提出“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表明了我们党对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拓展了公民权益和民生福祉的内涵。当前,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于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愿望日益强烈,文化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即政府切实履行在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职能,把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必须坚持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即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公益性文化单位,建设基本文化设施,购买文化产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第二,体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思想。总体上看,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构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基本文化需求,另一部分是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根据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际,我们界定的基本文化需求主要包括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在农村,考虑到过去的传统,每个月为农民免费提供一场电影也属于这个范畴。除此之外,就属于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比如欣赏高雅音乐、艺术品收藏等。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主要通过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主要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来满足。
第三,体现人们平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思想。公益性文化事业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应当面向全体人民,无论性别、年龄、职业、收入、地域,所有公民都可以平等地享受到服务。这些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同时要看到,公共文化设施城市相对较多、农村相对较少,东部发达地区相对较多、中西部落后地区相对较少,特别是一些边远地区还存在不少空白点。有些地方公共文化服务薄弱,弱就弱在缺乏基本的支撑和依托、缺乏基本的场所和载体。必须把投入更多地向农村基层倾斜,向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切实改善这些地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解决农民群众看书看报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更好地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文化需求。
第四,体现方便群众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思想。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须从群众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群众生产实际和生活习惯,努力使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避免造成设施搁置、资源浪费的现象。实现公益性文化事业广覆盖、高效能,是方便群众就近参与公共文化生活的根本途径。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化,做到一定范围内都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要加强整体规划,依据服务人口的数量和分布进行网点布局,科学设置设施服务半径、有效覆盖标准等目标,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功能完备的服务体系。在地广人稀的地区要建设流动文化服务网络,配备流动文化车,使公益性文化事业便利性的特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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