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嫁残欢就像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所说: 一种文化就像一个人,或多或少有一种思想与行为的一致模式。
中西方文化中,各自的基本精神是什么?二者有什么差异和趋同,一直是人们争相讨论的现象。因为每个民族的文化价值系统,根植于各自的历史文化背景,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精神。而,每个文化中的核心文化观念,就是其文化精神的最佳代名词。所以,比较中西方文化的核心文化价值,能够得出中西方文化中各自的基本精神,还能够看出中西方文化精神的和而不同。
中国的文明是农耕文明,而农耕文明的典型特点,是男耕女织的耕作方式,这样自给自足的耕作方式,使得中国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单元的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导致了中国人在社会上生存,最大的庇护伞,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家庭和宗族。在中国以血缘定亲疏的情况下,一个人在家庭宗族下得到的安全和地位,是在外完全无法享受到的。
于是,为了更好的享受到这个特权,人们不得不遵守宗法社会下的宗法规则,以及履行相应的宗法义务,重视与其他宗族人员之间的关系。而中国的核心文化价值目标——仁,就是在此现象下成型的,因为仁,虽然体现的是对人道德层面上的要求,但是也侧重于构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比如,《说文解字》中对于仁的解释,就是:亲也,从人从二。意思是仁衍生自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又建立于人对家族宗法下亲人的趋从。
此外,还有古人的亲亲大也、仁之实,事亲是也等等观点,都是在说,中国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的,而这样的依赖之所以可靠稳固,是因为有血缘亲疏的保障。还进一步形成了中国社会上的独特裙带风气,如:母以子贵、夫荣妻贵、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有一人获罪,全族倒霉,甚至古代的法律中,都有连坐之法。
这些现象继续发展,就延伸成了后来的乡党概念。中国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提携互助,从以血缘为纽带的亲族,延伸到了以地缘为纽带的乡党,常言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但是,血缘还是巨大的参考标准,比如,形容人与人关系密切,会说亲如兄弟义结金兰;连其他的社会关系:师父师妹师兄等等,都是比照宗族关系,以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亲近。这不仅证明了,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结构下的中国社会,人们依存于家庭和宗族,也证明了中国文化是群体的文化,中国人的个人价值,就是服务于社会。
所以,中国的群体文化也产生了群体原则,赋予了个人义务和责任。在群体文化下,人们想要获得来自家族和宗族的更多庇佑,就需要每个人必须遵守他在家庭中所担当的角色,自觉接受来自宗法社会中礼的约束。比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人要按照严格的尊卑亲疏之分,去处理社会中的人际关系,甚至是待人接物的态度和行为都被规定好了。
而这样的社会下,个人是没有地位的,有的只是义务和责任。比如,古人成年时,需要加冠,冠礼的举行地点就是宗庙,意在告诉他要在宗族中要放低自己的姿态,尊重宗族,好好为宗族绵延,传宗接代;此外,行冠礼,还需要向国君和乡大夫行礼。所以,一个人加冠后,就意味着完全进入到了复杂的宗族中、社会下。
上文提到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要求成年人,对外向君主尽忠,在内对亲长尽孝。忠与孝,就是儒家社会下一个人最大的义务和责任,中国文化重视的是人的社会价值,需要的是宗法群体的认同。但是,对于人的个人价值,中国的文化从来都是漠视的。
而上文提到的冠礼,除了对宗族的人要尽的义务外,对国君行礼,则是中国文化的群体原则的另一重要求,代表:对社稷尽忠。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忠孝,只不过是移忠作孝。因为,中国古代的皇帝,在汉武帝实行君权神授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君王就成了整个国家的宗法大家长,是全国臣民的君父。所以,忠与孝的对象,就不仅仅是宗法血亲,更是对于君主的隶属和依附,人们常说的子民,就是这一观点的最好诠释。
在此制度下,中国的社会公德,完全成了皇帝一人执政下的私德,宗法血缘下的父为子纲,延伸出了政治体系下的君为臣纲,中国封建社会完全是君主专制。这样的社会下,一个人的价值、权利,等等,所有与个人价值相关的词,都是不被重视的。所谓的相对自由,只有对君主尽忠,得到君主的赏识后,才能实现一部分,个人的命运,和君主个人的喜好完全联系在一起。
所以,等级森严的宗法封建社会下,中国的社会是治人,而不是仁治,遑论个人价值呢?中国人的个人价值,就是对社会的贡献,所以,中国文化精神中才有舍身取义舍己为人,这都是个人社会价值的体现。可见,中国文化重视人的社会价值,在这样的文化价值下,形成了中国文化中义务本位的群体原则。
1. 群体与个体关系上:西方以个人为基本生产结构,人们依靠自己,形成个人本位原则
与中国的农耕文明不同,西方的文明是商业文明。早在希腊文明时期,因为欧洲大陆多山,可耕地少,再加上紧靠大海,欧洲就已经形成了农业、手工业、商业三方共存的经济结构。其中,手工业和商业更是重中之重,而手工业和商业则是以个人为基本生产结构的。这样的生产方式,导致欧洲人民不需要依靠家庭和宗族的庇护,只需要依靠自己的努力就行。
如此一来,在希腊商业和手工业行业的经济影响下,平等互换的商业原则,也延伸到了希腊社会文化层面上,促进了个人意识的觉醒。所以,希腊形成了和中国忽视个人价值的文化,完全不同的个人本位原则,非常肯定个人存在的价值。譬如,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一个人最高的善,在于个人实现。而希腊文明中,对于个人价值的肯定,在整个欧洲文明中,都得到了彻底的贯彻。就像普罗泰戈拉所说:人是世间万物的尺度。可见,群体与个人关系上,西方以个人为基本生产结构,人们依靠自己,也形成了个人本位原则,提倡的是自我依赖的观念。
个人本位原则的形成,是因为欧洲商业文明的发展,使得人们对于家庭的需求度被削弱,遥远的雅典时代,人们就已经不实行所谓的子永从其父之法。甚至,在斯巴达城邦时代,人们在推行遗嘱法的时候,所遵循的原则已经不是所谓的血缘,而是立遗嘱之人的个人意愿。
到了基督教文化蔓延整个欧洲文化的时代,家族的利益,在教会利益面前,更是不值一提。在《圣经》中,就有: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教会提倡人们把对家人的责任,转向对教会、教皇的效忠,还产生了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可见,欧洲文化中,对于宗族的无视,到了一种什么地步。
而欧洲宗教文化占主体的文化氛围,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被彻底推翻。原因和希腊的商业文明形成的原因很相似,都形成于经济的大发展,因为文艺复兴时期的中心城市,就是一个个的经济中心。率先爆发文艺复兴运动的佛罗伦萨,就是意大利的经济中心,是经济发展下的新兴市民阶层,打破了人们对教会的盲目崇拜。才有了但丁的那句:人的尊贵,超过了天使的尊贵。人的价值,在欧洲文化中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肯定。
自此,个性解放的人文主义思想潮流,在教会统治欧洲几百年后,重新占据了欧洲文化的重心。之后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的概念,在欧洲诸国的法律中,被彻底践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西方人在待人接物时,和中国人遵守的家国并重不同,他们既不依附于家庭,也不依附于他人,而是自我依赖。比如,后世欧洲的年轻人,成年的标志是脱离家庭的自力更生,与中国的继承宗嗣不同。可见,西方文化的个人本位原则,形成了西方文化精神中的自我依赖观念。
但是,西方文化中的自我依赖观念,也形成了西方文化精神中的利己主义的价值观。与中国舍己为人的价值观不同,西方文化倡导的是,在保证不伤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利益,这是西方文化的个人本位原则下,形成的利己主义价值观。欧洲文化中,人们认为,在不了解个人利益的前提下,谈社会利益是浪费时间。
只是,保证个人利益,并不能够完全不牵扯其他人的利益。当所有人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斗法之时,难免会出现伤害他人之事,如此一来,社会秩序不就乱套了?为了避免这样的争斗,欧洲国家将每个人的权利,通过法律进行保证,来督促人们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不能伤害他人。这来源于,上文提到的西方文化中的人人平等原则,以及欧洲商业文明下的契约精神。甚至,欧洲国家的前身城邦,都是人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结合为群体的方式,履行对国家、他人的义务,目的是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
这和中国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异曲同工。而这样从保证自己的利己主义出发,通过同理心来构建社会制度的方式,和中国儒家用礼来规范社会道德的方式,不谋而合。利己和利他,在法律的保障下,得到平行发展,但是,我们还是要看到,这些行为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个人利益,本质还是西方文化中的利己主义。可见,西方文化重视人的个人价值,形成了西方文化中个人本位的原则。
综上,中国文明是农耕文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形成了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结构的生产方式。在这样的生产方式下,以血缘为纽带,人们享受到了来自家庭和宗族的庇护,于是,为了更好的得到这种特权,人们不得不对家庭和宗族,履行责任义务。
再加上古代的中国,是宗法社会,君主占据了宗法大家长的角色,君权神授要求建人们移忠作孝事君如事亲。可见,中国封建社会下,个人的价值实现,完全体现在对家庭、宗族、君主这三方的群体认同上。而个人的价值的实现,则建立于对社会的贡献。这样的文化历史背景,形成了中国文化的群体原则,进而有了中国民族文化精神中的舍身取义舍己忘人。
而西方文明是商业文明,商业和手工业是经济中的重中之重,形成了以个人为基本上产结构的生产方式。在这样的生产方式下,打破了家族血缘的界限,人们享受不到来自宗族的庇护,一切以个人的努力为主,于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个人利益,欧洲文化诞生了个人本位原则,进而诞生了西方文化精神中的利己主义。
但是,在中西方的文化精神中,我们还能看到,尽管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形成了群体认同和个人本位,这样的中西方的核心文化价值。可是,如果进行比较,还是可以看到,中国以礼来规范社会规则,和西方用契约来保证社会规则,所采用的核心手段,都是利用人性中的同理心,来达到社会秩序的规范。所以,比较中西方文化的核心文化价值,能够得出中西方文化中各自的基本精神,还能够看出中西方文化精神的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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