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娜老公很多年前,记得小牛的“德国大竹竿”布拉德利曾经这样描述过博格斯,他说:“博格斯是我见过最灵活的球员。”这话听起来感觉有些滑稽,但是说得一点不假。十年前就开始看NBA的球迷肯定对这位“矮子强盗”印象深刻...[更多]
博格斯身高号称1米60,但据说当年他和巴克利、拉里·约翰逊等人一起拍摄《太空大灌篮》时,巴克利爆料博格斯甚至不到1米60。不过,“巴大嘴”喜欢天花乱坠的说线还有待继续查证。不管到底多高...[更多]
矮个子以组织进攻为主,进攻机会相对较少,可是一旦他们采取突破,就很容易在内线造成对手的犯规。博格斯的进攻还不算太疯狂,加上他的罚球神准,所以即便是在他巅峰状态那几年,他也并没有经常被对手送上罚球线...[更多]
和博伊金斯打过几次交道,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词——可爱,而且是超级可爱。那次是在热火的客队更衣室,掘金惨败后众将都在默不作声地收拾行李。博伊金斯收拾完了,把套头衫后面的小帽儿套在小脑袋上,背起小包就往外走。
小东西居然一步三回头,东看看西看看好像落了什么东西又想不起来。我过去跟他打招呼:“Pearl,随便聊聊好吧?”“好!好!”博伊金斯快步走回更衣柜,坐定,把肩上的包一放,“说吧说吧!”——哦,他刚才是在回头看是否有媒体要采访他才故意走那么慢……
还有一处可见识到Earl的可爱,NBA Live 2005的片头里有一个他的片段。当时他正摆好pose对着镜头说:“EA sports,its in the game!”正巧内内过来,顺手摸了摸他的头(感觉有点像摸自己孩子的头),Earl也不管录像机是否还开着就回头抱怨起来:“嘿!Man,嘿!不要胡噜我头嘛,我刚弄好的发型都被你弄乱了!”随即赶紧用手去整那只有几毫米长,所谓的——发型……
博格斯我没见过,据说不算“可爱型”小不点,而是勤奋刻苦、颇具领袖气质的那一类。记得十年前有句话恰到好处地形容了他在黄蜂队的位置——“莫宁、拉里·约翰逊、吉尔都是一日千里的好马,但这架马车到底能跑多快全得看那个小个儿车夫。”
博格斯与博伊金斯,前者算是后者的前辈与榜样。但两人的打球方式又风格迥异——博格斯以组织见长,博伊金斯则以得分为先。“韦伯爆发力好,迈克尔·亚当斯擅长三分,我像个刺客,能提升队友水准,”博格斯自己说,“我一直在观察小厄尔(博伊金斯),他也开始显山露水了。他在合适的时间得到了合适的召唤,他终于等来了自己的机会。”
如果非要跨越时空将两位NBA赛场上的异类做个横向比较,也不是不可——如果1打1,博格斯不是小厄尔的对手,但后者却永远不会真正成为一支球队的“车夫”。如果两人搭档则更妙,老谋深算的博格斯出战一、三节稳定局面,冲击力极强的博伊金斯打二、四节趁乱杀敌——绝配。
当然,小个子也有小个子的局限性。他们一旦丧失了速度就几乎等于丧失了参与这项运动的本钱。所以博格斯在职业生涯末期只能用“惨淡”形容,而Earl现在正是当打之年,五年后的他又会怎样?
都说矮个子球员离不开三分球,因为他们打内线难度系数太高,最好在外线找机会放炮。可博格斯似乎不吃这一套,这样的结果反映在数据单上就是赤裸裸的个位数,在他职业生涯的前9个赛季,都是如此 ...[更多]
传球给队友,帮助队友得分是组织后卫的天职。博格斯在这方面为所有组织后卫树立了榜样。乔·杜马斯曾说博格斯个头小,但视野甚至比有些1米90的后卫还要开阔。从1989-90赛季开始,之后5个赛季,博格斯的场均助攻都保持在8个以上 ...[更多]
博格斯绰号“矮子强盗”,从字面上就不难理解,博格斯的抢断曾有多么恐怖。在他早年的几个赛季里,他一直都是各队后卫球员忌惮三分的“贼”,因为他总是能在你稍微不留神的时候断掉你手上的球,然后转化为得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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