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弗莱克尔维特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潍坊市体育局所属潍坊市体育运动学校、潍坊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人。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体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无违法违纪情形;
3.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需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0日。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同)考试鉴定专栏,选择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上传材料包括《2023年度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成绩证明(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的扫描件。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反馈信息,个人未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报名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减免考务费有关程序办理,请本人联系报考单位办理。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1月2日9:00—11月4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供考试使用。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情况在潍坊市体育局官网上公布。
(3)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4)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现场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潍坊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3.招聘岗位对训练成绩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成绩证明(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鉴。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告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的上述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履职所需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等。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第三天的17:00,该时间后不再递补,递补人选不能在该时间前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举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统一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面试设定分数线分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潍坊市体育局网站公告。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1.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应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潍坊市体育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潍坊市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潍坊市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潍坊市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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