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中学校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23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5、除有年龄限制的特殊岗位外,应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10月23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海外留学人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使用邮箱报名,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需提交以下扫描件:(1)《2023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2023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3)二代身份证;(4)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相应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5)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6)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留学人员,其应聘时,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7)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9)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名材料需要以压缩包形式(邮件一律采用“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姓名”方式命名,例如“001—德州市京剧团—张三”,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
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以回复邮件的形式告之,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报名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自行查询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可拨打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名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我局介绍有关情况,我局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邮箱反馈的审核信息,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线上资格审核时间结束尚未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可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应达到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予以公布。
为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专业技能考试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001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京剧花旦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个考生考试时间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基本功40分;(3)京剧花旦表演40分。
002 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演唱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人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1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专业表演(声乐方向)美声演唱2首:一首外国歌剧选段、一首中国歌曲(伴奏自备)(每首40分);视唱:简谱(10分)。
003岗位(招聘人数6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杂技、魔术、马戏、滑稽表演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人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基本功40分;(3)杂技、魔术、马戏、滑稽表演40分。
考试分数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结束后,按成绩高低顺序排名,001、002岗位的各岗位第1名为拟聘用人选,003岗位的前6名为拟聘用人选。成绩相同情况下,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布,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所报单位变更联系电话。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线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2023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3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四)热爱新闻事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10月21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海外留学人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四)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所规定回避的情形;
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具体要求见《2023年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报名人员手机下载安装“爱夏津”手机客户端(下载二维码附后),注册后点击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县融媒体中心审核前,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县融媒体中心初审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报名时间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初审结束后,未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初审结果由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按照缴费要求进行网上转账缴费(请以本人银行账号转账,务必备注本人姓名,注明“笔试考务费”字样),逾期未进行网上转账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由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准考证领取时间及方式。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以及广播电视专业知识,其中广播电视专业知识占3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报名初审结束后在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爱夏津”客户端发布笔试公告。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简章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因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3年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年应聘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岗位从业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社保缴纳记录或工资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由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扫描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各岗位采用专业考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素养以及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创新、岗位专业能力。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全部考试结束后,应聘各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在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爱夏津”客户端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夏津县融媒体中心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爱夏津”客户端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爱夏津”客户端公布,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爱夏津”客户端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和客户端发布的公告信息。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核等情况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夏津县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附件(扫码下方二维码下载查阅):1.2023年度夏津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为补充齐河县煤矿监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煤矿监管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备案制人员不可应聘。现役军人不可应聘。
2、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10月23日之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0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设定合格分数线。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1、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学位认证报告》(验证期内);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1、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通用能力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进入通用能力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关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通过报名咨询电话联系。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线年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煤矿监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6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21年、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5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住培证除外)应于2023年10月25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住培证,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住培证或成绩合格证明,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5日11:00-11月3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5)(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故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岗位相近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调整到报考比例最大的岗位。
2.根据岗位类别,笔试分为医学类和综合类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国情等基础性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设定60分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全部考试结束后,A类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一)考察考察工作小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医院工作制度,服从医院安排。
(一)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通过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二)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4人(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相似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问题;
3.护理岗位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4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料核实完毕,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专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情况。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平原县人民医院公众号。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拟录用的,应在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联系人:何淑玲 联系电线,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相关的招聘信息,将通过平原县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将由考生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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