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艳史“抗震救灾,重建家园”“早一点到达,多一份希望”“将爱心传播,为生命祈祷”……自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来,这些公益广告中频频出现的词句已令人们耳熟能详。昨日中国社会责任研究发展中心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众多广告媒体在第一时间将黄金广告“席位”让位给抗震公益广告,被调查媒体均以不少于每天一则的频次播发公益广告。
据中国社会责任研究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调查,80%的公益广告来自于企业“自掏腰包”的社会责任行为,还有16.5%的公益广告是由媒体主动刊登的。
调查团队在2008年5月12日至6月13日的一个月期间,分别选取网络、电视、报纸广告样本及510名广告受众进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以报纸广告为例,所选取的21家媒体在32天中共刊登了804条公益广告,平均每家媒体每天刊登公益广告1.2篇。
公益广告在公众中产生了有效回馈,据统计,抗震救灾期间看到公益广告的受众比例高达95%,他们之中71%是通过电视收看,而报纸和网络受众比例分别是67%和59%。
这些公益广告也换来了公众的尊重。在被调查的消费者中,对最近一个月公益广告的印象“好”和“比较好”的比例达到73%。不少消费者表示,收看企业的公益广告,也让自己对他们的商业广告有所改观,这一人数比例达到了75%。
在此次抗震救灾期间涌现的广告浪潮中,依然出现了不和谐的杂音。昨日,一些打着“赈灾”旗号进行商业促销的广告遭到了与会专家和广告从业者的一致痛斥。比如,在地震灾害发生不久,南方一家报纸上就出现了“地震无情人有情,××医院关注女性健康……”的“搭车”广告。
实际上,如此“无孔不入”的商家也无法凭借广告收到预期效果。昨日公布的调查显示,有超过半数的受众对企业利用抗震救灾名义进行商业促销的行为表示“反感”或“非常反感”。有专家指出,国内企业还需要向一些欧美成功企业学习借鉴。
“抗震救灾为中国广告业者履行社会责任吹响了‘集结号’。”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昨日召开的中国广告社会责任高峰论坛上表示,中国广告业成长离不开监管、发展、社会责任和国家利益的“四轮驱动”。
有专家指出,企业将经营活动与公益事业相结合其实是被一门称为“善因营销”的经营之道。所谓“善因营销”,就是将产品销售与社会问题或公益事业相结合,达到实现企业利润、扩大企业知名度、改善企业社会形象的目的。“在这次地震的公益广告中,企业‘善因营销’的意识得到了很大提升。”
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时学志认为,长期以来,一些虚假、违法广告等广告业中的“害群之马”严重影响了我国广告行业的形象。“如果能通过抗震救灾让许多企业培育起社会责任意识,这将有利于我国广告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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