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无忧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小区养犬引发的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不仅反映了小区内养犬行为带来的矛盾,也引发了公众对文明养犬和邻里关系的广泛关注。
据原告章女士诉称,事发当天,她牵着自家的三条宠物狗在小区内散步。当行至小区公共绿化带时,被告冷女士上前要求其离开,并禁止在此遛狗。
章女士认为,该区域属于小区公共空间,冷女士无权干涉其遛狗行为,因此未予理会。
章女士要求冷女士停止该行为,但冷女士并未停止,甚至将驱狗剂喷洒到章女士身上。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执,并升级为肢体冲突。
章女士称,在冲突过程中,三条狗因驱狗剂的刺激产生应激反应,相互冲撞,导致其中一条泰迪犬受伤流血。
协议载明:双方和解,均放弃验伤,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伤势自理,冷女士补偿章女士洗裤子费用人民币25元;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
但等章女士回家后,发现泰迪受伤严重,要求冷女士赔偿,但被拒绝,遂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判决冷女士赔偿宠物犬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1万余元。
被告冷女士表示,小区内部分养犬业主长期存在不文明行为,如遛狗时让狗在公共绿化带内随意大小便,且不清理粪便。
冷女士居住的楼栋门口绿化带因位置偏僻,被部分养犬业主当作“狗公厕”,导致绿化被破坏,气味难闻,滋生蚊虫。
冷女士曾多次向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反映,也在小区业主群内呼吁文明养犬,但均未得到改善。无奈之下,她自行购买了驱狗剂,希望借此驱赶狗只,保护绿化环境。
事发当日,冷女士看到章女士的狗仍在绿化带内大小便,且章女士未采取清理措施,便上前劝阻。
在多次沟通无效后,冷女士使用驱狗剂喷洒绿化带及道路,试图驱赶狗只。章女士随后冲出绿化带抢夺驱狗剂,导致驱狗剂洒到其裤子上,双方因此发生肢体冲突。
上海静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监控视频显示,冷女士喷洒驱狗剂后,三条狗并未出现剧烈反应或相互冲撞的情况。在双方拉扯期间,狗只虽在附近,但未见明显受伤迹象。
针对章女士主张的泰迪犬受伤事实,法院指出,虽然章女士提供了现场血迹的照片和视频,但从监控视频和双方在派出所的陈述来看,章女士在调解过程中并未提及狗受伤的情况,这与常理不符。因此,法院难以认定泰迪犬的受伤与冷女士喷洒驱狗剂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法院认为,双方在派出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章女士要求撤销调解协议的诉求,因不符合法定撤销条件,法院不予支持。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小区养犬行为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宠物犬数量的不断增加,小区内的养犬纠纷也日益增多。如何在保障居民生活品质的同时,规范养犬行为,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课题。
一方面,养犬人应自觉遵守文明养犬规范,如遛狗时使用牵引绳、及时清理狗粪等,避免对公共环境和其他居民造成影响。另一方面,社区和物业也应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通过制定文明养犬公约、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养犬人树立文明养犬意识。
此外,对于类似冲突,法律的公正裁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社区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既能避免矛盾升级,也能为社区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是对双方行为的认定,更是对小区文明养犬的一次法治教育。希望借此机会,能够推动更多社区实现文明养犬,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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