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小子行大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挖掘红色旅游资源的价值内涵,不断提升红色旅游创意设计水平、加快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创新发展,探索创新红色文旅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国家博物馆自2020年11月起开展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创新成果征集活动。
征集活动以“弘扬红色文化,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以新时代、新百年为主要创意特征,以新百景为主要设计对象,以新青年为主要参与人群,以红色家居用品、红色户外用品、红色智能电子用品类、红色手工艺和纪念品、红色公务和商务用品红色旅游演艺活动等为征集内容。征集活动完成后,将择地举行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创新成果展示。请根据活动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本地区最具特色的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
4.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报名内容表(创意产品)
5.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报名内容表(演艺作品)
为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挖掘红色旅游资源的价值内涵,不断提升红色旅游创意设计水平、加快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创新发展,探索创新红色文旅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国家博物馆自2020年11月起开展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创新成果征集活动。
各地组织单位: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副省级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协会等。
重点参与单位:新百景,包括:红色旅游景区,红色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等。
以红色精神为指引,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守正创新,以需定创。深入挖掘文化内涵,认真梳理历史脉络,探寻红色故事,传播红色精神,让红色文化入脑入心。让人们在红色文化中汲取营养和正能量的同时,积极探索红色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的共融点。强化商品属性,注重产品功能作用;加大创意力度,吸引年轻群体的关注;划分产品类别,尽可能地满足不同人群,拓展红色创意消费场景,让红色文化融入日常生活,体现新时代、新百年的特征,焕发红色IP活力,擦亮红色品牌,弘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让红色文化深入人心。
作品应围绕四大创意主题进行创作。四大主题是:“成立100周年”;“长征”;“中国梦”;“讲好中国故事”。
1.2020年11月-2021年3月15日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委、局)组织本地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报名,确定最终参征产品和作品。按照报名内容表要求于3月15日前上传至组委会指定网址:。港澳台企业可直接与组委会联系,按照报名内容表的要求上传。
4. 4月,通过初审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参加现场展示和展播。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创意家居用品。包括:创意家居日用陶瓷制品、创意家居日用玻璃制品、创意家居日用竹木制品、创意家居日用纺织品、创意家居日用金属制品、创意家居日用合成制品、创意家居玩具、创意家居电子电器等。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红色智能电子用品,包括:个人可穿戴设备、手机和计算机外围设备等。个人可穿戴设备包括:智能手表、智能腕带、智能眼镜、智能头盔、智能头带、智能鞋、智能书包、智能拐杖、智能配饰等。
①工艺美术品:包括陶瓷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玉器、织锦、刺绣、印染手工艺品、花边、编织工艺品、地毯和壁毯、漆器、金属工艺品、工艺画、皮雕画、首饰制品等。
②观赏类的民间工艺制品:如年画、剪纸、刻纸、花灯、扇面画、炕围画、屏风、铁画、烙画、彩绘泥塑、面塑、装饰性摆件、各种装饰画、装饰挂件等。
具有红色旅游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的创意产品(如徽章、钥匙链、冰箱贴、明信片等)。
具有红色旅游主题,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创意公务和商务用品,包括:办公常用的笔、墨、纸砚、盒、夹、垫、筒、灯等。
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彰显红色旅游文化特点,有固定演出场所,为旅游者常年演出,旅游者喜闻乐见的实景演出和舞台剧(歌剧、舞剧、话剧、木偶剧等。
(1)请各省(区、市)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组织参征回执(附件4)传至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秘书处邮箱:
各省(区、市)和港澳台企业需在 3月15日报名截止前按照报名内容表要求完整上传至组委会指定网址(。
上传每套参征的创意产品时需提供不超过120字的文字说明,1张全套实物的照片,3张以上主要实物的照片,1张商标注册证照片(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照片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商标名称和产品名称不要重复填写。
上传每部参征演艺作品时需提供不超过300字的文字介绍,10张剧照,1部3分钟精选视频,1部完整视频。剧照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如有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
各省(区、市)征集负责人根据秘书处提供的网站账户名称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每个省区市只有一个网络账户名称和一套密码。逾期未能报送的、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产品和作品将自动失去参征资格。
(2)参征产品和作品应是各地的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中具有自主品牌的精品,并且是已在市场销售或演出的产品或作品。参征创意产品须具有红色文化、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品牌知名、创意产品特质突出等特点。参征的演艺作品须突出红色文化主旋律,弘扬红色文化,原创、独特、真实、生动、感人,有一定的艺术品位和社会认可度及旅游者欢迎度。
每个省(区、市)选送红色旅游创意产品每类12套,共60套。每个省(区、市)选送红色旅游演艺作品5部。
(4)参征创意产品零售价格不超过1万元/件套,重量不超过5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除手工艺品外的创意产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手工艺品以手工制作、批量生产工为主。
(6)参征创意产品技术要求:电子和电器类创意产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创意产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8)参征者或单位要保证参征创意产品和演艺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需要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责任由参征者负责。
(11)红色旅游创意产品不得选送历届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获奖作品和2019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征集遴选活动的优秀作品。
征集活动内容将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网站、中国旅游协会网站等相关网站、公众号上广泛宣传告知。
1.红色文化:红色文化主题突出。充分体现红色旅游地的红色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
3.实用性:设计合理、美观、安全、绿色环保。有与文化、生活相关的应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手工艺品除外);
4.创新性:红色文化创意新颖、设计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时尚性强,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6.工艺性: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已经量产;符合相关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7.示范性:品牌知名,将红色文化与传统和现代、科技、实用性结合,市场占有率高,能够引导红色创意产品的消费取向和趋势。
1.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坚定文化自信,体现中国精神;
2.彰显红色旅游文化特点,原创、独特、真实、生动、感人,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为旅游者喜闻乐见;
3.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
4.有固定演出场所、常年为旅游者演出,社会认可度高,旅游演出场次多,旅游者欢迎度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本 (单位名称,文化和旅游厅局需注明处室) 将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我 (省市区名称)创意企业和演艺单位参加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创新成果征集活动。
请各省(区、市)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本回执传真至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秘书处。
因手机微信端无法正常打开淘宝和天猫链接,请提供淘宝和天猫链接地址以外的链接地址。
注: 每套参征产品需提供1张全套实物的照片,3张以上主要实物的照片,1张商标注册证照片,如有专利证书或版权注册证书的请提供1张证书照片。照片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
作品剧照(限10张)照片的文件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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